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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对虾反补贴诉讼是个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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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01-3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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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亮认为,“一定意义上,反补贴诉讼对于国联水产而言是一个机遇,因为国联水产作为强制应诉公司,将有可能获得单独税率,而无须被动接受行业平均税率。

    据中国经济时报消息,近年来,美国等国家频频对中国国内企业发起双反等调查,而中国企业则拿起法律武器予以积极应对。 
   
  近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从中国等7个国家进口的温水虾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这是美国对华发起的首例农产品反补贴调查,也是其对华发起的今年第一起反补贴调查。 
   
  据悉,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经立案,该申请将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协同调查,预计在2013年下半年进行判决,反补贴调查范围将涉及中国所有输美虾企业。 
   
  对此,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郭文亮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2012年12月28日美国海湾虾产业联盟提交反补贴申请的当天,国联水产就成立了专项小组,当晚,国联水产的中美律师赶赴公司进行资料准备。” 
   
  目前,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目前我国唯一一家输美对虾“零关税”企业,受此事件影响最大,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出口美国的对虾90%左右来自于国联。 
   
  郭文亮认为,“一定意义上,反补贴诉讼对于国联水产而言是一个机遇,因为国联水产作为强制应诉公司,将有可能获得单独税率,而无须被动接受行业平均税率。由于本次调查并非单单针对中国,而是针对最大对虾出口国泰国等在内的7个主要产虾国,因此,只要和另外的国家取得比较优势,最终裁决的反补贴税率比其他国家的企业要低,那么就会获得竞争优势。” 
   
  但是反补贴和反倾销的调查流程和调查部门有实质的差别,国联水产董秘郭文亮表示,“反倾销主要是要向美国商务部证明产品出口价格没有低于成本销售,且没有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应诉的主体是企业;而反补贴需要证明相关的补贴并未对出口成本造成大的影响且没有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应诉主体是企业和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因此,反补贴诉讼可能会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核查。” 
   
  据悉,中国商务部、广东省政府对于此次反补贴诉讼也非常重视,成立了专门小组并聘请了律师进行抗辩,协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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