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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追加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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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08-0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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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追加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53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追加提供担保的公告

  4 珠海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 诸清华 2011年4月14日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大院1号楼101室 生物制品的研发;水产品加工技术的研发

  5 江门海大饲料有限公司 8,000 张桂君 2006年12月7日 台山市大江镇五星管区 生产、销售:饲料(凭有效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经营);销售:饲料原料、畜牧产品(不含前置审批项目)、鲜活水产品;零售:农机产品;畜牧、水产养殖技术的开发和服务;畜牧养殖(由分公司凭证经营);农副产品、干鲜蔬菜(不含前置审批项目)的购销。

  6 茂名海龙饲料有限公司 9,210 张桂君 2008年1月11日 茂名市茂港区沙院镇木苏开发区中润工业园 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凭有效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经营);批发、零售:饲料、饲料原料、干鲜蔬菜,农机用具,农副产品(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

  7 珠海容川饲料有限公司 3,000 陈中柱 2009年10月20日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小濠冲村风门坳 饲料、混合料、浓缩料、农业机械的销售;饲料原料、水产品的批发、零售;水产养殖;水产技术服务推广;虾用配合饲料的生产(具体按照珠富建环字【2010】001号批复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执行)。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 成立日期 注册地 主营业务

  表人

  1 深圳市大河饲料有限公司 3,000 杨勇 2007年1月29日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三路招港大厦808号 畜牧渔业水产技术服务;动植物疾病防治服务;水产品、畜禽养殖技术的研发、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粮食收购;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的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及限制项目);会务礼仪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 大连海大圭泽贸易有限公司 5,000 顾众 2009年12月1日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5楼 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粮食收购

  3 广州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 1,000 薛华 1998年7月14日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公路南段27号(临时经营场所:有效期至2016年7月8日) 畜牧渔业水产技术服务;动植物疾病防治服务;销售:饲料及添加剂、浓缩料、预混料、农副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未获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对部分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追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拟追加提供担保额度为3.85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对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43亿元。本次追加后担保额度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28亿元。

  二、本次追加被担保人及拟提供担保的情况

  1、本次追加担保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表:

  2、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及担保金额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及担保金额如下表:

  公司与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公司提供担保后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的融资金额如无法如期归还银行,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偿还义务。

  3、本次追加担保的被担保人2013年一季度末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为本次追加担保的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追加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85亿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及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追加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由其他少数股东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均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协议,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的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一季度末,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84亿元。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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