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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太松: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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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04-2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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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康地康地公司坚决拥护《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精神,这对规范饲料市场,保障畜禽产品安全有积极正面的作用,但对于上述方面涉及的问题,具体该如何操作,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给予缜密的考量。

 

正大康地(蛇口)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祝太松

 

 

我们认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内容详实,对饲料厂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对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义重大。一直以来,正大康地都将“饲料安全”列为公司最重要的质量方针,我们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希望从源头及制程来控制产品的质量,我们有相对齐备的化验室,通过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来筛选供应商,有能力确保所使用的原料及产品符合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的要求。

对于“ 条例”中要求的成品出厂检验及原料安全检测项目,我们的建议意见如下:
   
一、成品出厂检验项目

我们认为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不是靠检验出来的,我们将重点放到原料的管控及制程管理过程中,因此,只要原料安全合格,生产过程中各种记录正常,我们认为产品就是安全合格的,无需通过检测每批次的成品的各项指标来达到控制与判断产品安全合格与否的目的。所以,“纲要”中第三十一条中对于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及复合预混合饲料,我们建议将感观及粒度列为出厂必检项目,其他项目列为抽检项目。对于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建议将感观、粒度、水分、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列为出厂必检项目,其他项目列为抽检项目。

二、   原料安全卫生项目的检验

1、对于饲料添加剂类的原料,饲料厂完全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卫生指标检测报告;

2、对于饲料原料,假如每批次都要求有所列项目的检验报告,则将面临以下严峻的问题:

1)假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检验报告,则饲料厂面临买不到原料的窘境,因为饲料原料大多为粮油作物的副产品,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厂(如出产豆粕的油脂厂)有实验室,可提供一些常规检测项目,而小规模的原料生产厂(如出产米糠的大米加工厂),根本就没有化验设施。供应商做齐所有项目得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

2)假如依靠饲料厂本身的化验室来检验,也面临着需要投资大型设备,增加化验人手,增加化验费用等现实问题。饲料行业本身就是利润十分微薄的企业,这些增加的费用无疑会转嫁到饲料成本中去,从而造成畜禽产品生产成本的大幅上升,最终导致畜禽产品价格大幅攀升。

正大康地康地公司坚决拥护《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精神,这对规范饲料市场,保障畜禽产品安全有积极正面的作用,但对于上述方面涉及的问题,具体该如何操作,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给予缜密的考量。

 

                                20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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