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养猪业变革时刻悄然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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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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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广东饲料》2013年第12期 作者:庄捷生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激励和引导废弃物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对中国养殖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养殖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引导和规划,导致养猪业布局不合理、种养脱节,加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低、环境管理不到位,养猪业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已经十分突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表明,畜禽养殖业COD、总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268万吨、106万吨和16万吨,分别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1.9%、21.7%、37.7%,分别占农业源排放量的96%、38%、65%。近年来的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显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在全国污染物总排放量中的占比有所上升。畜禽养殖污染,确实到了必须重视、必须管理的时候。
在《条例》颁布之前,广东已经率先从法规层面要求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2008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对全省养猪业从生产到布局进行了科学规划。2009年8月1日,广东正式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珠三角地区新排放标准高于国标,意味着正式收紧养殖业环保的“紧箍咒”。2012年5月24日,省农业厅与省环境保护厅联手编制了《广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南》,要求相应规模的养殖企业配套完备的排污设备,正式向猪场环保“亮剑”。
《条例》的出台,则意味着治理畜禽养殖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上升到国家层面。今后不重视环保的养殖场,将难有立足之地。在这方面,大型养殖企业有相对成熟的经验,而中小养殖户需要拿出更多资金,力争摆脱“脏、小、乱、差”的形象,去赢得生存机会。如此看来,《条例》的颁布不仅有利于推动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还将推动适度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从整个产业来讲,遍地养猪、养禽的时代已成过去。用当下时髦的话来讲,这称之为“转型升级”。
一、从猪场拆迁说起
在过去30多年中享受了粗放式增长红利的养猪业,已经陷入发展困境。自2005年以来,关于养猪业需要变革的呼声就不绝于耳。对于大多数猪场而言,此刻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近年来,珠三角各地已经率先掀起猪场拆迁潮。东莞市自2005年起开始清理养殖业污染,中间由于生猪市场的大幅波动,一度摇摆不定,但2012年5月东莞再度出台“禁猪令”,规定猪场无论大小,以“环保不达标”、“猪舍没有报批”等各种理由遭到清除。2013年东莞通过了《东莞市“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这个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禁猪令”,也打破了东莞养猪的最后一点幻想。增城市拆迁猪场的行动来得更加猛烈,从2011年起采用“堵疏结合”的方法整治养猪场,截至2013年8月19日,累计已经清拆养猪场7252家,占总数的99.5%。深圳、佛山、中山、惠州等城市清拆猪场的报道也屡见报端。
在这些猪场清拆行动中,许多养殖户因此付出了惨痛损失,甚至彻底退出了养殖业。“偌大的珠三角,容不下一头猪”的预测,逐渐成为现实,令人无奈。
环保就像是广东养殖业的“阿喀琉斯之踵”。根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广东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猪场超过1万家,年出栏约2200万头,占全省的60%。这部分猪场约有30%建设了大中型沼气处理设施,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的更少。对于散户而言,一无政策扶持,二缺资金投入,在环保上更是难有作为。就是说,一旦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大约有70%的猪场难逃被强制拆迁的结局。
从优化城市产业结构,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角度讲,地方政府清理“脏、小、散、乱”猪场,要求养猪场迁至土地资源更为宽松的地区,本身无可厚非。只是,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过于简单而粗暴,虽合乎法规,但止于情理。最起码,当地猪场未申报环评、未通过环评也与环保部门不作为有关,将环保后果完全由养殖户来承担不合理。地方政府应该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建立政府与养殖户之间的对话平台,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有必要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这种一拆了之,不拆罚款,拒拆抓人的执法行为,既寒了人心,也伤了政府公信力。
事实上,广东并非不需要养猪业。由于人口持续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及收入增加等因素驱动,广东猪肉消费需求依然保持增长态势。政府提出的目标是:2020年广东生猪出栏要达到5245万头,标准化规模养殖比例达到90%以上,废弃物资源利用率90%以上。倘若各个地方政府如此卖力地清拆猪场,而非加以引导,未来谁来养猪?猪肉从何而来?
一拆了之实则是急功近利的做法,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推进生态与健康养殖才是正道。在这一点上,《条例》“以奖促治”的主导方向,更符合生产实际,也更有人情味。
二、十字路口
随着养猪投入加大、生产成本升高、市场风险加剧,加上产业政策频出,散户的生存形势不容乐观,产业结构亦在悄然发生变化。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行业规模化发展加速。据了解,目前中国的生猪需求量每年6.3亿头,其中40%为散户养殖。近几年我国规模化养猪发展迅速,目前基础母猪500头、年出栏一万头以上的大型猪场约有2500余个,约占全国总出栏的10%。而在未来十年内,自繁自养50-500头基础母猪或年出栏1000-10000头的规模猪场将是发展主流。预计到2020年左右,存栏50头基础母猪或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或养猪企业)年出栏量将达到总出栏量的50%以上。
散户经营日益困难,正在面临彻底出局的危险。养猪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可以说大局已定。作为畜牧大省的广东,这一步伐走得更快一些。
对于政府而言,怎么引导这一场变革,依然是一大挑战。2008年广东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积极发展环境友好、清洁生产、可持续、健康养殖生猪产业,保护水资源与环境,综合利用生猪生产废弃物,污水达标排放。
现在回过头来看,《规划》执行得没有预期中顺利。当然,这种情况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各地土地资源已经相对紧缺,养猪业一不带来税收,二要给予财政扶持,三是食品安全的风险也高,因此并不是一个很受地方政府欢迎的产业,这也产生了来自地方政府内部的阻力和障碍。另一方面,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养殖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菜篮子供应有保障,加上养猪业积弊已久,地方政府失去了推进养猪业变革的压力和动力。既存在阻力,又缺乏动力,就使得养猪业的转型升级步伐放慢了下来,甚至在一些城市明显出现了“盛极而衰”的态势。
准确地说,我省养猪业依然处于转型升级的半途:一方面,新世纪前十年我省已经基本搭建起养猪产业的框架,以《规划》的颁布为标志。另一方面,养猪业面临的环保、土地、成本、产销等矛盾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于是,很多养猪人会有这种感受:当下既是最好的时代,又是最坏的时代。
这种产业过渡时期,出现了两种可能的发展方向:或者是政府承担更大的协调生猪产业经济的职能,通过行政权力,强化对生猪产业的控制与干预,一些政府主导下的集肉猪养殖、储备、屠宰于一身的大型现代化生猪养殖场因此诞生,一大批“违法、违章、违规”的猪场退出。或者是政府主动加强自己在生猪产业服务、监管等职能,减少对生猪产业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让市场真正去决定谁留下、谁淘汰。
两条路径泾渭分明,前景更是完全不同。前者,政府继续在资源配置中居于主导地位,限制和压制了生猪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有可能最后出现生猪企业的垄断。后者,政府只管该管的,保障生猪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有利于推动生猪产业真正走向市场化。
最新颁布的《条例》更鼓励用“激励、扶持、引导”为手段,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优化与升级。在这样的问题上,行政权力对养猪业过多的干预,只会激化诸多矛盾,加剧养猪产业的稳定,不利于发展现代养猪业。
三、主动变革
目前养猪产业暴露出的主要问题还是养殖模式、养殖理念落后。为了获取更高的回报,不惜高密度、大规模养殖,粪便、动物尸体、废水等废弃物处置不当,既严重危害生猪健康水平,也造成了土壤、水质污染,妨碍产业综合效益的提高。这种粗放的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面对越来越严格的产业政策,养殖户只有真正重视起来、寻求改变,才能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
有必要澄清一种误解,那就是认为我省养猪业转型升级到现在还是“摸着石头过河”。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国内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村还有大量廉价劳动力需要就业,养猪业呈现出遍地开花的现象。对于整个生猪产业到底怎么走,大家没有太多的思考。但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生猪周期性波动剧烈以及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大量散户退出市场,规模化养殖快速发展,随之而来便是土地、环保矛盾日益突出,地方政府因此发起一波又一波清拆猪场行动。实际上,这时候政府、猪场老板、养殖户都明白,散户遍地开花以及欧美模式可能不适合广东。
广东养猪业应该走的道路,即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环保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立足粤港澳市场,开拓东南亚市场,加快建设专业化生猪产业带,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定位清晰,科学布局,推进产业升级。”
这中间有两大关键词:适度规模化和标准化。无节制的规模化会带来几方面的负面效应:其一,饲料粮如何保障供给?其二,适合超大规模养殖的土地在哪里?其三,高密度养殖导致疫病暴发的风险更大,怎样控制?其四,规模养殖产生的废弃物,如何消化?所以,未来年出栏200~500头生猪的养殖场会更有前景。
为了破解单个养殖场污染治理模式单一、投资大、能耗高、效率低的难题,同时保障猪肉安全,政府一方面可以鼓励更多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业化经营,将大量中小规模农户集合起来,提高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又可以有效解决农牧企业的“用地难”问题。核心是分散饲养,统一标准,集中管理。另一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政府可以加大对养猪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设立市场准入的平台,推进农超对接。
这种转型升级能否顺利推进,除了养殖模式、养殖理念需要创新之外,还需要主管部门更加重视养猪产业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这不是针对某个单项的(比如只考虑环保),而是全面改革,涉及资源、环保、育种、饲养、屠宰、流通等内容,为养猪业的转型升级奠定体制基础。
事实上,地方政府与养殖户之间的分歧,完全可以通过自由和切实的讨论来求同存异和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尤其在产业矛盾激化、不同诉求正面碰撞的时候,如何正本清源,重聚改革共识,共促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就成为关乎产业命运的大是大非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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