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评论 >

“伪劣监管”比“明胶猪耳”更可怕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2-05-15
  • 编辑:admin
  • 评论:0

文/陈国琴

  近日,有江西赣州市民买到“人造猪耳朵”,并发网帖怀疑是明胶和塑料所制。有媒体5月14日获悉,经江西权威检测机构和专家鉴定,“人造猪耳”主要成分为明胶和油酸钠,其中,油酸钠属不得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目前,制假者杨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据5月14日央视)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乃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使命。然而,近年来,一些监管部门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却不能脚踏实地履行好肩负的使命,从而使得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这不仅对公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小的侵害,也赤裸裸地暴露出监管体系的形同虚设。

  无论是沸沸扬扬的“瘦肉精”事件,还是令人忧心的“问题胶囊”风波,这其中,不可否认,确实存在问题企业利欲熏心、唯利是图的现实问题,但与此同时,如同摆设的监管体系,更是“罪魁祸首”。最令公众感到不可理喻的是,很多食品安全事件最终被曝光,媒体总是“跑”在监管之前,面对媒体将问题曝光,监管体系才会展开“马后炮”式的督查。

  监管体系如此这般的被动而为,不仅仅是明目张胆的失职渎职,在其背后,大都存在着见不得阳光的猫腻与勾当。正是由于监管体系在问题食品的黑色利益链条中“有利可图”,他们才会对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大加纵容。这一次,面对明胶的油酸纳制成的“问题猪耳”,监管部门所表现出来的遮遮掩掩的态度,显然令公众大失所望。

  毫无疑问,“明胶猪耳”难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一定影响,对其作出处置固然必要,另外,“伪劣监管”显然比“明胶猪耳”更让人感到揪心,因此,在处置“明胶猪耳”的过程中,切不可让“伪劣监管”逍遥法外!(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发表评论
评价:
24小时排行
联系我们
  • 电话:020-37288723
  • 传真:020-37287849
  • 地址:广州先烈东路135号4号楼609
  • 邮编:510500
  • 邮箱:gdfeed@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