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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市场改革应是农村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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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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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市场改革应是农村改革的方向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 □党国英

 

    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的前夕,胡锦涛专程前往安徽省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社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农村改革又进入一个新的关键时期。当前农村经济改革需要解决的棘手问题有哪些,下文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思路??

 

    多年来,农村经济改革向着市场化方向迈进,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因。从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两个方面看,要素市场的改革相对滞后于产品市场的改革。今后农村改革的方向,应该是继续深化农村要素市场的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和资本市场。

    农村要素市场改革受很多因素制约,有一定难度;改革速度不会太快,市场化程度也不可能太高,这些都应该心里有数。但是,和目前农村要素市场状况相比,需要改革的空间还很大;有的改革看起来难,其实还是认识问题没有解决,这一点也必须明确。

 

劳动力市场:改革现行人口登记制度

 

    深化农村劳动力市场改革至少有三方面的意义。第一,劳动力市场改革有利于加快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按目前我国农业的综合状况,农业经营规模水平要提升,种粮农户的平均耕作面积应该在50亩左右。如果这个目标达不到,新农村建设是空谈。达到这个目标,需要种粮农户不到3000万户,其余农户大部分只能转到非农领域;第二,劳动力市场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任何生产要素的流动越是自由,要素报酬的平均水平就越高。劳动力由农村转移到城市,由种植业转移到其他农业领域,意味着劳动者的低收入台阶跃升到了高收入台阶;第三,劳动力市场改革有利于实现更健康的城市化。目前新兴城区的人口容积率过小,是当前城市化的通病。解决这个问题一要靠规划的科学化,二要靠劳动力自由流动给城市政府形成一种压力;此外,因为劳动力市场的缺陷以及人口转移的障碍,致使我国一大部分已经是城市常住人口的所谓“农民工”及其家属不能真正在城市定居,而用打工收入不断在乡村建房或修房,建房后又基本不使用,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促进农村劳动要素的市场化,一个关键点是改革现行人口登记制度,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利,为构造城乡统一的劳动市场提供条件。公安部早就有了设想,要将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基本条件,确立户口迁移的依据,应该说是一种积极的改革思路。但直到现在,公安部的方案还没有正式出台。

 

土地制度:放开产权,管住规划

 

    改革开放之初,用家庭经营承包制替代传统集体经济制度,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这个功绩谁也不能抹杀。但现行农村土地制度还存在明显缺陷。一是政府对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不尽合理,征用价格的确定由政府单方面决定,市场机制和农民的意愿都不能参与其中;二是承包权不稳定甚至不依法落实的情形带来耕地流转的困难,影响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这虽然不是全局性的严重问题,但也不能忽视;三是农村集体所有权在一些地方常常实际转变为村干部对土地的控制,助长了农村干部的贪占之风。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做好下面一些工作。第一,通过改革,国家给出一个更强烈的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信号,例如,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宣布农民土地承包权永远不再变化,承包权可以转让,可以抵押,可以继承,可以出售,当然也可以允许农民凭土地组织合作社。但土地的使用要符合国家的规划,例如农民不能随便把土地卖给房地产商来盖房子。

    第二,土地关系的调节、处置实现社会化、法制化,村干部不再掌控土地,就像他们不能掌控农民家的锅碗瓢盆一样。有了土地纠纷,让农民找仲裁机构,或者找法院。村干部仅仅管农民授权的村庄公共事务。

    第三,还要理顺在土地方面国家和农民的关系。国家出于公共利益,可以按照规划征收农民的承包地,但要有两个前提;一是要定义“公共利益”,不能随便搞一个东西就说是为了公共利益,然后要农民交出土地;二是要有公平价格。价格要协商,要参考市场价格,要给农民让利。谈不拢,可以仲裁,也可以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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