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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二】抗生素使用,法律法规是否完善?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3-12-25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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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深入贯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促进饲料业养殖业规范使用抗生素,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118日,广东省饲料行业协会在广州召开了无抗饲料应用技术及规范使用抗生素座谈会。来自华南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省微生物研究所的专家学者与及部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代表20多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农业部168号公告,我个人的看法有两点提出来大家讨论:一个是它里面规定了每一种抗生素药物的用法用量,究竟合不合理?里面提出的二硝托胺预混剂来自2000版《中国兽药典》,现在还是这个用量到底有没效果呢?另一个是休药期的问题,比如说某种药规定休药期是3天、5天或是7天,这是科学、合理的,但是很难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江青艳教授细菌的变异速度是非常快的,我们的法规是不是也应该与时俱进?刚才我又认真读了168号公告,提出几个问题跟大家探讨一下。第一公告的内容应该更新,就像郑老师说的,十几年前药物推荐用量放到现在,确实有不合理的地方。第二有些描述不够科学。比如,很多关于抗生素有效作用或者用途的描述,就很容易误导使用者。抗生素促生长作用的提法,我一直非常反对。我查过很多资料,没有任何权威论文指明抗生素能刺激动物的生长素来促进生长。动物生长发育,都是体内的一些激素在调控,抗生素绝对没有参与这些功能。但为什么会有促生长的效果?事实上是由于病原太多,抗生素仅仅是通过抑菌带来了健康,提高了效益。另外,我感觉到药物种类还是太多,比如说球虫类就有十五六种。种类越多越不好管理,这也是下一步要考虑的问题。

杨琳:如果要修改,第一步应该筛选和减少药物的品种第二,目前关于使用规范、药检的条文,很多是从饲料添加剂方面展开的,一些添加在饲料里的药物在养殖生产实践中没有体现出应有的效果。所以,我认为条文规定应该有更多的科学依据。第三个方面政府管理的角度怎么样促进规范使用药物,挑战比较多,这方面真的需要加强。

飞禧特总经理盛广成:刚才认真数了一下,附录里面水产用的药物少,两个附录加起来只有七种。据我所知,这七种药物基本是养殖户自行购买使用,饲料里没有添加了我觉得这个完全取消掉对这个水产养殖业也没有特别大的影响。

华南农业大学黄显会教授其实农业部一直是朝着减品种、减量的方向来考虑的。168号公告的存在,是当时中国养殖业客观存在的一个需求168号公告里,大家可以看到附录一主要就球虫药其它是抗菌促生长的。欧洲在饲料中已经取消抗菌促生长的药,美国FDA也表态这个是要取消的,并且就在这三五年内。中国向来都是跟着欧美学的,欧美都取消了,中国也肯定会跟进,只是时间问题。至于如何去取消抗菌促生长药物,是以168公告的更改呢?还是以其它形式?我个人觉得下一步的更改,应该是处方药的更改,也是规范抗生素的使用,这个必须要提高兽医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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