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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拟投8200 万元荆州建水产饲料加工项目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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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证券网讯,百洋股份6月2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与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签署《荆州水产饲料项目投资意向书》,公司拟在荆州市荆州区李埠镇投资建设水产饲料加工项目,总投资约8200万元。
  
  公司称,湖北省是千湖之省,江河湖泊众多,水美鱼肥,全省水产品养殖面积超过1000万亩,渔业养殖总量和水产加工量居全国前列。面对湖北省水产业的快速发展形势,大力发展水产饲料工业和相关配套产业具有较好的前景。如果本项目能够得以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也有利于公司丰富业务品种和优化业务结构。
  
 

  证券代码:002696证券简称:百洋股份公告编号:2013-045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荆州水产饲料加工项目
  
  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投资意向书》的签署,旨在表达双方对项目投资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
  
  果。该投资项目的正式实施尚需公司通过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程序竞买并取得
  
  项目用地使用权方能实施,因此本投资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投资意向书》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最终投资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意向书签署概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签署《荆州水产饲料项目投资意向书》,以表达双方在荆州市荆州区李埠镇投资建设
  
  水产饲料加工项目的意向。自本意向书签订后,由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积极推动
  
  项目建设用地的落实,并为公司在荆州市荆州区的投资提供便利条件。
  
  初步预计该水产饲料加工项目的投资金额在人民币8200万元左右,最终投资金
  
  额需在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后方能确定。在公司通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
  
  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由双方正式签订项目的《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
  
  的签订和项目的最终实施仍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意向书签订对方
  
  意向书签订对方: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湖北省荆州市地处长江中游、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两湖平原的地理
  
  中心,是我国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物资中转站,是全国农副产品基地和精
  
  深加工基地。荆州市荆州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投资环
  
  境。
  
  三、投资意向书主要内容
  
  甲方: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乙方: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水产饲料加工(荆州)项目。
  
  2、项目选址:荆州区李埠工业园内,东至中心路、西至二广高速大桥、南至字
  
  纸篓路、北临振弘科技有限公司,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实际位置和用地面积以最
  
  终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3、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及效益:本项目总投资初步预计约8200万元,建
  
  设内容为生产水产膨化饲料和水产硬颗粒饲料项目。
  
  (二)项目供地
  
  1、该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50
  
  年。
  
  2、乙方签订本意向书后30日内向甲方支付本意向书的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
  
  整(¥500万元整)。如自本意向书签订后6个月内,国土部门未能举行项目建设用
  
  地的“招拍挂”(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报纸刊登日为准),乙方可以要
  
  求甲方一次性无息退回本意向书上述保证金。
  
  (三)甲方确认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并承诺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于2013
  
  年8月31日前完成项目用地的土地征用工作。甲方承诺协调国土部门在2013年10
  
  月30日前举行项目用地的“招拍挂”(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登报日为
  
  准)。在乙方竞得土地并立项后,协助乙方办理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建设等手续,协
  
  调处理乙方在建设发展中的外部环境问题。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村组、公安、消防、
  
  人防、环卫、水、电、电信等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项目如期开工和顺利建设。
  
  (四)在乙方竞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并且甲乙双方已签订《投资协议书》并生效
  
  的前提下,乙方承诺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200万元。下列条件同时达到时,乙方应
  
  在三个月内开工建设:
  
  1、甲方完成“五通一平(通电、供水、排水、通路、通讯、土地平整)”。
  
  2、乙方参加国土部门举办的土地出让活动并竞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已完成《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并在此基础上,经甲乙双方有权机构批准,
  
  甲乙双方已正式签订《投资协议书》。
  
  3、项目取得《规划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工程规划
  
  许可证》、
  
  《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对本意向书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在乙方通过
  
  “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后,由甲乙双方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应在取得乙方有权审批
  
  机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后生效。本意向书的投资项目实施以正式签订《投
  
  资协议书》并生效为前提。在《投资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生效后,本意向书自动终
  
  止。
  
  四、该投资意向书签订及项目实施可能对公司的影响
  
  湖北省是千湖之省,江河湖泊众多,水美鱼肥,全省水产品养殖面积超过1000
  
  万亩,渔业养殖总量和水产加工量居全国前列。面对湖北省水产业的快速发展形势,
  
  大力发展水产饲料工业和相关配套产业具有较好的前景。如果本项目能够得以实施,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也有利于公司丰富业务品种和优化业务结构。
  
  五、风险提示
  
  本意向书签订后,公司仍需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参
  
  与项目用地的竞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项目投资的最终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在双方正式签订《投资协议书》并生效后,项目方
  
  能实施。因此,本投资项目的实施仍具有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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