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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的“明火”与“暗火”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3-06-05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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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发生大火,80个粮垛着火,表面过火粮食4万吨左右,经相关部门修正,约1000吨粮食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307.9万元。

  一场系配电箱短路引发的粮仓火灾,令人痛心,发人深省。不过,这并非是个偶然的生产安全事故,除强化生产安全管理外,更应警示和改革目前粮食流通体制和收储制度这一隐匿的“暗火”,避免类似悲剧再现。

  首先,中储粮把多储粮套取补贴作为了自利最大化诉求,令旗下一些粮库疏忽了生产安全。目前有关部门根据不同地域,设定了每年每斤粮食0.043元至0.047元的政策性保管费,粮库多报库存意味着可获得更多保管费。2011年发改委主任张平警示,中国粮食库存与消费量比达40%,小麦库存2000亿斤,相当于一年小麦产量,远高于联合国粮农组织17%的粮食安全系数。显然,粮食高库存不是简单地保证粮食安全,实为套取补贴。

  其做法为,其一,大部分粮库不管自身粮库核定仓容量,不惜露天存粮,以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在市场存在供给缺口时迟迟不开仓售粮,人为做多粮食库存,套取粮食收储补贴。如林甸粮库以7.6万吨核定仓容量,直接收储14.7万吨,使粮库套取补贴昭然若揭。其二,一些粮库为骗取财政补贴和保管费,从其他粮库和私人部门调用库存,虚构粮食库存,滥竽充数地应付国家粮食局等部门核查等,既制造粮食高库存假象又骗取政府补贴。近年来多地曾出现了许多粮仓对倒式“短库”。

  其次,保障粮食安全和防谷贱伤农的粮食流通和收储制度,在实际中已对粮价产生扭曲,并干扰了农业的资源合理配置。目前中国整体上属于粮食净进口国,粮食自足率已下滑至85%左右,基于供需关系看,每年粮食收获季节都普遍伴随谷贱伤农是一种悖逆。

  现行粮食流通体制和收储制度,使粮市变成了以收储制度主导的双轨市,即高于市价的保护价导致国内粮食被中储粮的收储体系垄断,并导致谷贱伤农现象屡禁不止。中储粮为实现保管费最大化,而在市场缺粮时迟迟不开仓售粮或仅为象征性出售,并在新粮上市时为最大化库存和低价吸储而集中开仓售粮,压低粮价,造成谷贱伤农幻觉,使发改委等设定高于市价的保护价。而中储粮在农开行等支持下,以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户余粮,又造成粮食新的供需失衡,粮价上涨。可见,国内通胀部分地与已现行粮食流通体制和收储制度关系直接。

  不仅如此,近年来中储粮涉足粮食深加工领域,这种旨在打造赢者通吃产业链的中储粮,不是市场化的做法,有时候令粮企无法借助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有效锁定风险,并致使农户无法摆脱“蛛网效应”周而复始的冲击,并增加国内粮食对外依存度,并引发中粮、华粮和其他粮商不满。

  由此可见,中储粮林甸粮库的火灾警示的不仅是粮库的生产安全问题,更应防范现行粮食流通和收储制度的“暗火”。改革粮食流通体制,鼓励家庭农场、企业化农场的商事组织发展,加快粮食贸易可自由化,同时严格限定中储粮只能从事政策性业务,且其储备库存为粮食消费量的20%左右,并构建护航粮市交易自由化的秩序等,无疑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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