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授权10个兽医实验室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
- 来源: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 日期:2019-01-03
- 编辑:admin
- 评论:0条
各市、州、县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54号)文件精神,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遴选非洲猪瘟病原检测实验室的函》(鄂牧医函【2018】90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全省相关兽医实验室开展了非洲猪瘟病原检测能力对比工作。根据比对结果,现授权武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等10个兽医实验室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
授权兽医实验室要按照非洲猪瘟检测规程,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严禁擅自保存病料,严禁从事非洲猪瘟的活毒研究,相关工作要求将另发文。
附件:授权非洲猪瘟检测工作实验室名单
相关阅读:
- 2019-09-02金九银十,草鱼都翻身了,你准备好了吗?
- 2019-08-28一场秋雨一场寒,入秋后对虾养殖注意事项
- 2019-02-12粤农厅的公开信:直面非瘟防控大考,不做旁观者
- 2018-12-20广东提早采取 I 级应急响应措施 珠海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处置
- 2018-12-20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就非洲猪瘟防控问题答记者问
- 2018-09-04农业农村部:当前非洲猪瘟疫情总体可控
- 2018-08-06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 不会感染人
- 2018-07-18广州市天河区发生一起猪O型口蹄疫疫情
- 2018-05-22深度:中国生猪养殖行业发展最全数据分析
- 2018-04-24农业农村部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24小时排行
更多>>下载
联系我们
- 电话:020-37288723
- 传真:020-37287849
- 地址:广州先烈东路135号4号楼609
- 邮编:510500
- 邮箱:gdfeed@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