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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这两大行业政策正式执行,养猪业面临深刻影响!

  • 来源:中国农业农村部
  • 日期:2018-07-02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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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公布的两大政策正式生效了,是什么政策呢?又将给养猪业带来什么影响?

  亚洲 I 型口蹄疫苗停止销售、生产、免疫

  2018年1月2日下午,农业部发布第2635号公告,宣布口蹄疫亚洲I型正式退出免疫。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国停止销售、生产、免疫含有亚洲I型口蹄疫病毒组分的疫苗。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有保藏价值的亚洲I型种毒于2018年5月1日前交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兰州兽医研究所保藏,无保藏价值的活病毒销毁。

  多年来我国对口蹄疫的防控策略一直是采取注射疫苗和扑杀相结合的方式。现在对亚洲I型的防控策略调整为以“监测扑杀”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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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认为我国存在三个口蹄疫血清型,即O型、A型、亚洲I型,其中据公告亚洲1型在2011年6月之后便无报道出现,因此近年来一直有关于亚洲I型退出免疫的呼声。现在退出免疫也并不突然。

  亚洲I型退出免疫养殖户比较关心的是,目前在养殖场使用较多的是“O/A/亚洲I型”三价苗,含有“亚洲I型”毒株的疫苗(包括三价苗和O/亚洲I二价苗)是否会直接全部停产下架,到时候如果要防“O”型或者”A”型,还有没有疫苗可用的问题。

  据《农财宝典》新牧网记者了解,我国目前在投入生产使用的口蹄疫疫苗有“O/A/亚洲I型三价”“O/亚洲I型二价”“猪O型单价”“A型单价”“牛O/A二价”5种。此次政策的调整意味着当前所有的三价苗都要去掉“亚洲I型”毒株改为“O/A二价”重新递交材料换发新证书,并不会直接停产。

  对于口蹄疫亚洲I型正式退出免疫。农财宝典的随机调研发现,65%的被调研者持积极态度,但仍有35%的被调研者表示担忧,认为谁也无法保证该毒株不会再出现。

  公告还指出: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疫苗生产、销售和使用,以及病毒保藏和相关实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对非法制售、使用疫苗,以及违法保藏病毒、违法开展实验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

  饲料中锌、铜最高限量下调

  2017年12月15日,农业部第2625号公告公布,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进行了修订。其中猪只日粮中锌、铜的最高限量下调。该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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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中指出,仔猪(≤25 kg)配合饲料中锌元素的最高限量为110 mg/kg,但在仔猪断奶后前两周特定阶段,允许在此基础上使用氧化锌或碱式氯化锌至1600 mg/kg(以锌元素计)。

  饲料企业生产仔猪断奶后前两周特定阶段配合饲料产品时,如在含锌110 mg/kg基础上使用氧化锌或碱式氯化锌,应在标签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仅限仔猪断奶后前两周使用”,未标明但实际含量超过110 mg/kg或者已标明但实际含量超过1600 mg/kg的,按照超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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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猪(≤25 kg)配合饲料中铜元素的最高限量为125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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