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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使用瘦肉精养猪,被判刑两年,罚款50000元

  • 来源:天津日报
  • 日期:2018-03-26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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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履职、主动出击,着力从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监管两端发力,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其中,违法使用瘦肉精、剧毒农药者已被判刑。
 
  2017年2月,武清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驻场检疫中发现康华肉制品公司屠宰的10头生猪检出盐酸克仑特罗。经追查,养殖户李凤江在饲养生猪过程中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武清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涉案23头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将此案移交公安武清分局。
 
  2017年11月李凤江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款50000元。
 
  来源:天津日报,记者 陈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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