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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市被批畜禽养殖污染严重,还要继续关闭养殖抄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8-01-12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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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2017年9月6日至9月25日,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汕头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督察组于2018年1月9日上午向汕头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2017年9月8日至9月27日,广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揭阳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督察组于2018年1月9日下午向揭阳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汕头市反馈督察情况

  督察组认为,近年来,汕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努力补齐历史欠账,重点区域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初步呈现向好态势。

  汕头市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11月10日,督察组交办的252宗环境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责令企业整改35家,限期整改16家,停产整改11家,立案处罚51宗,关停取缔21家,查封扣押46家,已实施行政处罚企业30家,共处罚金额83.1364万元,立案侦查2宗,拘留7人,约谈8人,问责9人。

  督察指出,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欠账多,经济发展方式相对粗放,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依然严峻,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繁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其中,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仍然突出。统筹推进农村工作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缓慢。镇村垃圾处理能力薄弱,乱堆乱弃、简易填埋或就地焚烧问题仍然突出,全市每天约2000吨镇村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理。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全市仅有10个乡镇建成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练江流域仍有99个村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大量镇村生活污水直排河涌。畜禽养殖业治污水平有待提高,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清理不彻底,截至到2017年7月底,全市已划定禁养区内仍有3个规模养殖场、23个专业户需要关闭或搬迁。

  广东第二环保督察组批揭阳市畜禽养殖污染严重,至今未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

督察组认为,近年来,揭阳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体现到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和总体工作部署中,尤其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县(市、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环保意识逐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环境质量开始呈现向好趋势。

  揭阳市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11月9日,督察组交办的261宗环境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企业整改121家,依法查封3家,取缔关停61家,立案处罚27家,罚款金额91.77万元,问责3人。

  督察指出,揭阳市生态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生态环保工作历史欠账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繁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压力,环境质量与目标要求及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未得到根本改善。畜禽养殖污染严重,至今未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农村畜禽养殖无序发展,对环境造成较严重的污染。

  全市1171个养殖专业户中大部分没有配套任何治污设施,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仍有29家畜禽养殖场(户)没有清理,部分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大量农村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置,惠来县葵潭镇、神泉镇、靖海镇和普宁市高铺镇、洪阳镇等12个镇级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已经封场,但均未采取任何防渗和雨污分流等措施,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严重污染隐患。农村生活污水普遍直排河溪、农田,造成河流和土壤的污染。

  督察强调,汕头、揭阳市委、市政府要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养猪信息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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