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所有海水养殖户,一大波高危风险正向你袭来
- 来源:溪流之海洋人生
- 日期: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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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水养殖业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海洋渔业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海水养殖业也面临自然风险、病害风险、污染风险等常见风险及政策、技术、文化等方面的社会风险。目前,这些与社会因素相关的社会风险还未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尤其是关于海水养殖社会风险内涵及形成原因的研究成果还较欠缺。现代海水养殖业的复合风险特征迫切需要加强对海水养殖风险特别是海水养殖社会风险的研究,以补充已有海水养殖风险研究成果,弥补现有风险研究的不足,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海水养殖业多种风险防范措施,从而使海水养殖业的损失减到最少。
一、概念界定
20世纪后半期,最先对“社会风险”深入研究的学者是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之后吉登斯、卢曼、拉什等也对社会风险进行了探讨,其研究主要有两种视角:风险的不确定性和损失性。国内学者的界定也存在分歧。宋林飞认为,社会风险是社会难以承受的损失或影响。冯必扬(2004)推导出社会风险是社会损失的不确定性,他认为社会损失又可以认为是社会失去秩序进而改变社会常态,影响社会秩序平衡的可能性。李永超(2006)也认为社会风险是由客观因素引发的社会动荡或失序。李忠总结出社会风险就是社会系统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还有学者将社会风险概念分为狭义社会风险和广义社会风险,狭义社会风险是一种与其他风险(政治、经济、文化、决策风险等)平行的概念,具体是指由于人们产生反抗社会的行为所引发社会常态失序的可能性。所谓广义的社会风险就是由于自然因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等多种社会因素引发的社会失序或社会动荡,其外延极广,涉及许多学科。
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海水养殖社会风险也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海水养殖社会风险界定较为宏观,其涵盖了海水养殖自然风险、病害风险、污染风险等所有风险在内;而狭义的海水养殖社会风险则较为具体,是与海水养殖自然风险、病害风险、污染风险相并列的风险种类。海水养殖社会风险,顾名思义,应该是由一系列社会因素所引发的海水养殖业效益发生损失的风险,其中也包括技术因素。技术因素作为社会因素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技术不足或者应用过度都会为海水养殖的效益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因此,本文认为狭义的海水养殖是指由于政策、经济、技术、劳务等社会因素而引起的海水养殖产量或效益损失的风险;广义的海水养殖社会风险则是包括了海水养殖自然灾害因素、病虫害因素、政治经济、技术和劳务等社会因素所有因素在内,对海水养殖业造成失序或损失的风险。本文立足于狭义的海水养殖社会风险概念对我国海水养殖业进行研究。
二、海水养殖社会风险分类
学界对风险类型的划分有诸多代表性观点。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根据不同的社会形态将社会风险划为三类:前工业社会的风险、工业社会的早期风险以及后工业社会的风险,也可叫做现代风险。吉登斯对风险类型的划分包括二分法、四分法和七分法,其中二分法是将风险划分为外部风险和人为制造的风险。斯特科·拉什将风险划分为三个基本领域:社会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宋林飞认为,社会风险包括政治社会风险、经济社会风险和社会风险,同时也有学者从风险源的角度进行类型划分。在此,我们根据风险源产生领域的不同将海水养殖社会风险主要分为政策风险,技术风险,文化风险,市场、劳务风险。
⒈政策风险
如果海水养殖某一风险源是产生于政策领域,那么海水养殖业则存在政策风险。海水养殖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但各项扶持政策目标能否达到、政策措施效果是否理想等仍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海水养殖的政策风险依然存在。根据政策过程理论,将海水养殖政策风险主要分为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中的风险。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主观风险较多。首先,各地区政策制定者“拍脑袋”现象依然严重,其政策制定经验并未与行业专家的专业知识有效结合,造成出台的政策多流于形式而不能真正符合老百姓需求。其次,也存在政策制定者的主观风险,比如由于政策制定者的政策目标不同而造成措施过于复杂化或简单化的风险。除主观风险外,政策制定过程还缺乏整体统筹规划,政策体系纵向脱节、横向失调、整体不衔接,甚至各政策内容互相矛盾。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已经颁布实施的政策普遍存在诸多问题,如缺少明确的管理部门,缺乏制约机制和监督保障,经常出现政策信息流失和政策执行力削弱现象等。此外,在政策实施时还存在政出多门使得执行机构无所适从、实施过程监控力度太小致使政策效果差。在政策评估过程中,政策制定者可能缺乏科学态度,认为评估工作可有可无,或是只进行表现其“政绩”的空壳评估。公共政策评估发展时间不长,还没有形成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法律,缺乏理论指导,没有专门的评估机构,这些问题都会导致政策评估过程中的风险。
⒉技术风险
荷兰技术哲学家E·舒尔曼指出“技术正在变成全球性的力量。它开始染指于人类历史的根基,而且正在向人类历史注入极不稳定的因素。”这种极不稳定的因素就是技术带来的风险因素。鉴于此,可以从两个角度对海水养殖技术风险进行理解:一方面是海水养殖技术不足的风险,另一方面是海水养殖技术及其应用带来的风险。
在技术不足风险方面:首先,自动化、组织化、产业化不足。由于传统养殖模式比例较大,又以个体经营为主,使得养殖的生产投资规模较小,将会带来资源和劳动力浪费问题。其中,在企业的工厂化养殖中,设施条件不够完善,缺少相关的自动化设备,养殖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明显不足,造成企业成本增加。其次,海水养殖业部分技术有待突破。我国对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相对薄弱,不能有效把关海产品质量安全。长此以往,老百姓不仅会对产品失去信任,也会对整个行业失去信任。与此同时,海水养殖业在现代育种理论和技术、养殖工程与新生产体系、健康养殖与生物安全技术、海产品高值化新途径和新方法上存在不足。理论研究不足,就会存在盲目发展的可能性,从而贻误发展时机。
在技术应用的偏差方面,西方风险社会理论认为,现代技术发展在给我们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对我们生存的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海水养殖技术的应用也带来了风险:就常规技术而言,海水养殖的病害防治技术有效解决了病虫害问题,但是防治过程因过度用药又使得苗种获得抗药性,为后来的防治工作带来困难。为种苗接种疫苗可增强其免疫力,但是疫苗的安全性问题一直令人头疼。就高新技术而言,养殖企业通常会使用由转基因技术来获得优良苗种,但是国际上对其安全性还没有达成共识,还有可能造成基因污染。高新技术的使用使人们产生了惰性,只会依赖技术手段而忽视了自身经验的积累,这也是高新技术的风险所在。
⒊文化风险
与内陆农民相比,海洋渔民的受教育机会有限,渔村甚至没有小学,渔民的孩子不得不到镇上上学。因此,大多数海水养殖渔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与时代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他们大都是小学、初中毕业。根据对渤海海域、黄海海域、东海海域和南海海域四个地区渔村的调查,发现渔民的文化程度具体结构分布是:初中及以下学历占68%,高中学历占24.4%,大学学历仅占7.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没有。由此导致的文化风险包括:首先,渔民较低的文化程度会使转业其劳动技能单一,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不可能转向从事脑力劳动。在转产转业过程中不能快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也不能较快适应新环境导致转产转业存在困难。其次,由于渔民科学文化素质低,不能有效参与养殖企业内部和渔村社区治理,主动参与意识不强,不利于有效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政治生活参与有限。再次,渔民较低的文化程度使海洋渔民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弱,思想保守,与城市主流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而且,如果海水养殖从业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低,那么他们对市场行情的把握会缺少科学指导,对新政策理解能力差,当利益受损时也不懂得如何维权等等。
⒋市场、劳务风险
在我国,海水养殖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第一,养殖市场信息不灵,导致养殖主体将无法科学把握市场行情。第二,消费者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近年来,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呈多样化、层次化特点,消费内容不断丰富,这就给养殖户明确消费者需求带来了困难。第三,国家和地区的海水养殖政策不断调整,带来海水养殖发展的不确定性。
劳务风险也是海水养殖社会风险的主要表现之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水产养殖单位用工量不断增加却一直存在工资低、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等问题。养殖工人的工作场所一般是条件比较艰苦的滩涂、近海区域,养殖旺季时,养殖工人常常超负荷工作,劳动强度明显加大使得工人身心俱疲。其次,由于第二第三产业的冲击,水产养殖业的专业队伍不稳定。年轻劳动力大多选择去城市打工而很少从事海水养殖,致使养殖从业人员数量呈逐年下降极有可能带来就业结构性短缺的问题。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都转入航运、渔村餐饮等第二、三产业,在传统节假日返乡后又会造成海水养殖业短暂的劳动力短缺,影响海水养殖业正常生产秩序。
三、我国海水养殖社会风险的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海水养殖业多种社会风险并存,风险总量不断累积,究其原因,与中国现有体制和社会转型过程紧密相关。
⒈体制因素
⑴、二元社会结构致渔民边缘化
在我国,长期存在的二元户籍制度对渔民的收入和社会地位产生不良影响。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造成政府在就业、居住、社保等一系列民生项目的制度安排上产生偏向,使农村收入增长缓慢、各项民生事业落后,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渔民的经济地位处于边缘化状态,主要表现为渔民收入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两群体收入差距大。从社会阶层分化的角度分析,一方面是中国农民、工人以及渔民的弱势化,他们在政治参与、社区管理、受教育等方面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另一方面是精英群体之间存在利益结盟的可能性,占有大部分资源的精英群体为了各自利益相互结盟,使得渔民等弱势群体很难参与其中并平等的利用资源。从社会政策方面分析,我国的社会政策不能有效保护社会大众的平等权利,使社会阶层之间出现权利不平等,农民、渔民、工人等社会下层群众的基本权益受到社会上层的严重伤害。
⑵、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并未考虑到渔民特殊性
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未使广大渔民享受到经济增长的成果。自我国开始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来,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存在忽略渔民群体特殊性的制度建设问题[22]。养殖渔民由于城市化需要失去养殖滩涂,捕捞渔民随年龄增大退出劳动领域,他们在生产过程中都会遇到复杂多样的风险,可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却没有考虑到这一特殊性,一般的社会保障政策难以适应他们的实际需求,导致渔民难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成果,渔民的社会保障现状非常糟糕。由于渔民的职业风险性高,渔业生产变数大,他们的生命财产都容易受威胁;海洋环境变化对渔获量和劳动收入都会产生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安全稳定就无法得到保障。这都表明,渔民迫切需要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考虑到其特殊性所在,真正满足渔民需求。
⑶、养殖业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
水产品生产方面,单一养殖户是我国海水养殖主要生产单位,从渔业组织看,集团组织作业少,存在零星作业、各自为政、建设规模小、发展速度慢、管理不规范等较多问题,使得养殖生产者不能有效获取市场信息和科学分析、预测市场需求,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水产品生产者过于分散的现状使他们对水产品市场定价缺少影响,干预市场的能力不足,在竞争中处于弱势。除此以外,分散生产不能保证水产品质量,其标准化体系建设困难重重,使我国水产品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力,极易使突发事件发展成为大范围水产品市场风险危机。
在水产品流通方面,逐渐增加的流通环节使得任意细微的成本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到产品价格。当前,我国水产品市场价格不断提高是与交易环节多、流通链条长、物流成本高等分不开的,导致水产品市场风险增加。水产品贸易方面,国内外市场联系日趋紧密,水产品市场风险源自国外的因素不断增加,生产经营活动出现更多的不确定性,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同时,我国水产品出口市场比较狭窄,主要集中在日、美、韩和欧盟等4大市场,出口品种较为单一也不同程度的增加了水产品贸易的市场风险。
风险社会理论认为,人类的决策和行为产生了风险社会。具体到我国海水养殖业,相关的决策和行为导致了风险特别是社会风险的产生。诸多不适应渔民的体制、养殖市场的混乱状态、相关社会力量的薄弱都使风险打上了人为的烙印。
⒉社会转型因素
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是社会风险产生的另一重要根源。我们正处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转型过程中。社会转型的复合性特点,使得各种矛盾集聚,社会风险加大。
⑴、渔业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缓慢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一方面精英群体利用自己在政治、经济、社会等资源占有方面的优势成为改革的主要受益群体,农民、渔民、工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却承担了改革的大部分成本。较高的改革成本使得渔民自身发展受到影响,已没有余力进行生产投资,所以发展较为缓慢。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分层的加剧,一些新兴阶层迅速成长,一些新阶层正在发育成型。各阶层的价值观念、社会意识、思想文化水平的差异越来越大。新的阶层和利益群体争取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使得渔民等弱势群体可利用的资源有限,不能实现平衡发展。同时,渔业自身产业结构不合理现象突出,从渔业经济总产值的比重看,第一产业创造产值最多,第二三产业严重滞后,渔业经济增长方式依然落后,可持续发展缺乏内生力量。即使是产业化较为发达的地方也存在行业内不平衡的现象。
⑵、社会经济领域缺乏正常的秩序和健全的规则体系
社会急剧转型时期,许多原有规则已不适应市场发展,目前正处在规则重建时期,能够同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规则体系还未系统建成。换言之,中国社会正处于规则的真空时期,海水养殖业也不例外。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偌大的海水养殖业如果没有健全的规则体系,养殖从业者往往无章可循,易产生形形色色的违规行为。一方面会产生大量的养殖越轨行为,如水产品生产用药不规范、流通不顺畅、市场恶性竞争等,形成海水养殖业失序现象;另一方面海水养殖从业人员会对整个行业产生反感焦躁心理,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被放大。
⑶、海水养殖业不稳定性因素存在
我国社会风险防范及应急机制建立滞后。风险应对与缓冲机制缺失导致社会个体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各类社会不安全因素增加。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渔业集体承担医疗、教育、养老等保障功能,在渔民和风险之间构筑了一道防护层、缓冲带,对渔民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保护作用。但在转型过程中,原有社会保障机制逐渐消失,新的、考虑到渔民特殊性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未建立,致使现代渔民不得不直面各种社会风险。当渔民面对的风险无法得到保障时,他们便形成社会焦虑,开始抱怨政府和社会,形成反叛心理。怀有不满情绪的渔民将会选择非理性的方式来发泄内心情绪,致使渔区的治安环境较差,对海水养殖业的安全生产带来危机。
⒊其他因素
⑴、海水养殖恶性竞争导致“公地悲剧”
近年来,我国部分养殖地区出现了单纯追求GDP增长而忽视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情况。养殖从业人员对资源展开恶性竞争,纷纷进行高密度养殖,以资源消耗推动经济增长,造成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日益紧张的局面。恶性竞争导致养殖资源处于无序、无度、无偿的利用状态,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就是养殖人员个体化问题导致的不顾公共利益的养殖行为。在贝克的风险社会中,个体化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概念。个人私利的极度膨胀,使得自身过分追求自我利益而不负社会责任。养殖人员根本不关心子孙后代的资源使用危机,而是一味地掠夺,也没有人进行环境污染整治,最终导致资源枯竭、生态恶化,形成恶性循环。如风险社会理论所描述的那样,风险社会作为继工业社会以后的新的社会形态,这种社会形态下的风险分配不同于财富分配,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具有阶级性的,比如一少部分有钱有权的养殖人员或经济发达地区掠夺式地开发利用养殖资源,最终造成资源枯竭,然而这种结果需要所有人去承担,“飞去来器效应”使得从风险中收益的人最终都要付出代价。
⑵、养殖渔民社会风险意识薄弱
从事海水养殖业的渔民,大多关心台风、寒潮等自然灾害为主的自然风险以及病害风险,很少有人注意防范海水养殖业的社会风险。面对城市化政策带来的失渔,养殖渔民缺少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有效争取失渔补偿。在市场风险来临时,不懂得运用市场规律规避风险,甚至会一味增加产量导致自己陷入供大于求的境地,使得水产品价格骤降从而损失严重。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科学文化素质不高的风险,自我学习意识缺乏,没有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心态,学习积极性不高导致自身文化素质无法提高。渔民因为文化水平有限,在转产转业过程中困难重重,学习新技能、新知识的能力不高,这种情况下渔民对于如何克服自身劳务风险并没有进行深入思考。然而,根据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我们需要培养和增强当代社会民众的风险意识特别是渔民的风险意识,需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风险思想,保持其健康的心理状态,使他们从容应对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危机和挑战,保障社会长期稳定。目前看来,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
四、结论
综上所述,海水养殖业中不仅存在自然风险、病害风险和污染风险,还存在着被大多数渔民忽略的社会风险。我们根据风险源产生领域的不同,将海水养殖社会风险分为政策、技术、文化、市场和劳务风险。这些风险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海水养殖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的现象,我们既不能忽视其社会风险的存在,也不能过于紧张。国家、社会、行业组织和渔民应当在充分认识海水养殖业社会风险的基础上进行风险分析、调研以及管理和控制,建立适合海水养殖业的社会风险防范体系,将渔民以及行业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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