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拆有补,最高补380元/平米!广东养猪重镇化州发公告
- 来源:化州市政府网
- 日期:2017-05-12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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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养猪重镇化州不仅给具有环保验收等手续的畜牧养殖场进行补偿,为鼓励畜禽养殖场自行关闭清拆,在禁养区划定前建设的,并按要求在2017年8月底前自行关闭清拆的畜禽养殖场同样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真正的做到有拆有补!
化州素来都是广东省养猪重地,连续多年获得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然而,在今年行情大好的形势下,由于环保等因素,当地的生猪出栏量却较2013年下降约30%,散养户减少了20-30%;目前化州生猪存栏量约为130万头,年出栏量约为200万头;能繁母猪数为27.8万头,而2015年为28.3万头。
近日,化州市政府公布了《化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方案》以及《化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专业户)关闭补偿方案》的通知。通知对畜禽养殖地区做了详细的划分,并就畜禽养殖禁养区的补偿方案对象和标准做了相关的陈述。
化州市将对这三类畜禽养殖场的栏舍、养殖设备等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一是有环保验收手续畜禽养殖场;二是有环保审批、畜牧部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是在2012年以来通过国家环保部减排认定畜禽养殖场;三是为鼓励畜禽养殖场自行关闭清拆,在禁养区划定前建设的,并按要求在2017年8月底前自行关闭清拆的畜禽养殖场。
逾期不关闭的养殖场,不再给予经济补偿,有当地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组织强行关闭或搬迁。
另外畜禽养殖场楼房类栏舍全拆除最高可获380元/平方米的补偿,设备损失补偿如饲料搅拌机最高可获2000元/台的补偿。
文件1:
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方案
文件2: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专业户)关闭补偿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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