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家禽产品标签标识必须公开 吃进肚子也能追溯
-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 日期:2016-04-06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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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禽类“生鲜上市”制度落实有了重大进展,市食药监局3月31日联合市海洋农渔局发布《珠海市生鲜家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试行)》(下简称“规范”),对珠海生鲜家禽进行追溯制度管理。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上述制度规定肉禽产品经营企业和个人须建立索证索票等查验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发生品质或食用安全问题将有据可查。
生鲜家禽
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内容
●以信息记载为基础,标签标识可识别,产品流向可追踪,风险产品可溯源;
●突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建立方便、快捷、准确的追溯体系。
要求
●活禽屠宰厂(场)出厂的生鲜家禽产品,应当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
●产品标识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代宰的生鲜家禽产品应当附有批发市场名称、档口名称或编号、代宰家禽品名、生产日期、联系电话等追溯标识。
“台账”须保存半年以上
发现违规可举报
针对过去民众关心的家禽以及禽肉产品一经售出,吃进肚子就难以再追溯质量安全,“规范”还要求,生鲜家禽产品经营企业和个人须建立索证索票等查验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同时,珠海生鲜家禽产品生产经营者须公开本企业家禽产品标签标识,接受公众查询。
发现有违反“规范”导致生鲜家禽质量安全事件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职能部门将依据规章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
针对哪些禽类产品?
珠海各活禽屠宰厂(场 )出厂及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代宰的生鲜家禽产品。
针对哪些产销人员?
凡在本市从事活禽养殖、屠宰、生鲜家禽经营和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等相关活动的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应当遵守上述规范。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上述制度规定肉禽产品经营企业和个人须建立索证索票等查验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发生品质或食用安全问题将有据可查。
生鲜家禽
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内容
●以信息记载为基础,标签标识可识别,产品流向可追踪,风险产品可溯源;
●突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建立方便、快捷、准确的追溯体系。
要求
●活禽屠宰厂(场)出厂的生鲜家禽产品,应当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
●产品标识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代宰的生鲜家禽产品应当附有批发市场名称、档口名称或编号、代宰家禽品名、生产日期、联系电话等追溯标识。
“台账”须保存半年以上
发现违规可举报
针对过去民众关心的家禽以及禽肉产品一经售出,吃进肚子就难以再追溯质量安全,“规范”还要求,生鲜家禽产品经营企业和个人须建立索证索票等查验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同时,珠海生鲜家禽产品生产经营者须公开本企业家禽产品标签标识,接受公众查询。
发现有违反“规范”导致生鲜家禽质量安全事件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职能部门将依据规章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
针对哪些禽类产品?
珠海各活禽屠宰厂(场 )出厂及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代宰的生鲜家禽产品。
针对哪些产销人员?
凡在本市从事活禽养殖、屠宰、生鲜家禽经营和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等相关活动的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应当遵守上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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