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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人注意:11月开始检疫费不用交了!

  • 来源:新牧网
  • 日期:2015-10-20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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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称,自2015年11月1日起,将暂停收取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以下简称“检疫费”)。
 
  即自下月起我国将全面暂停收取检疫费。这对畜牧业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变革,养殖户与企业如果不用再支付检疫费,将省下一笔不小的花销。不过此次的新政策中所指是否包括全部检疫费用,暂停收取后检疫费用由谁支付,以及政策变化的影响值得关注。
 
  全面暂停收取一切检疫费用
 
  就政策相关问题,新牧网记者专门前往广东省相关农业部门进行了解,该部门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的通知刚发布,具体文件与指导意见还未下发到省级部门,但根据通知表述,以及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针对小微企业检疫费暂停收取政策的参考,此次发布的新政策所指确是停止收取包括动物(产地检疫)和动物产品(屠宰检疫)检疫费用。
 
  据了解,我国从1992年开始收取检疫费(价费字[1992]452号文件),此后各地相继有不同程度的取消、减免该费用政策颁布,如北京于2003年10月1日起取消检疫费,安徽2013年实施缓征,广东2014年开始对企业免征,今年1月1日起对全国小微企业暂停收取等,即使按照现行的检疫收费标准也有最高达80%的减免。从各地陆续颁布的各种优惠、减免政策来看,取消检疫费似乎是迟早的事,业内也有呼声。
 
  关于新政策会带来哪些影响,该负责人表示,暂停收取检疫费对养殖户来说肯定是好消息,但对于地方动检部门来说实施起来却有些困难。
 
  养殖户能省不少钱
 
  以猪为例,现行标准产地检疫费为2元/头,年出栏1万头的猪场一年需要支付产地检疫费2万元,按规定一次出栏50头、200头(含)以上的最多只收取标准的60%和40%,也就是1.2万元和8千元。屠宰检疫费4元/头,收费标准降幅最多可达80%,据所采访的工作人员介绍,此笔费用应由屠宰时屠宰动物的所有人支付。
 
  这样算来似乎并不算多,但若扩大范围,也是个不小的数目。如2014年广东茂名生猪出栏量近600万头,折合标准费用高达1200多万元,这笔钱按规定收归地方财政所有,再以一定比例分拨动检部门用于检疫工作开销。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检疫费实际收取中存在地方差异。广东一仕园农场有限公司易炽文表示,其猪场存栏母猪约1800头,此前一年的检疫费大概四五万元,从八月份开始,根据省政策,其企业性质的猪场已被免征检疫费。阳江某大型养猪企业总经理则告诉记者,现在还在收检疫费,不过其在阳江的猪场达到一定出栏量检疫费是1.2元/头,中山则都是2元/头。
 
  基层动检部门有难处
 
  据广东省农业部门统计,广东省2014年检疫费共计21260.72万元,其中珠三角地区8973.9万元,其他地区12286.82万元。记者在采访省农业部门时了解到,以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经费部分来自地方财政的检疫费返还,停收检疫费势必对地方财政带来压力。
 
  此次的通知中提到,暂停征收此费用后,有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将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据介绍,停收检疫费在经济发达地区较易解决,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却是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停收后再额外支出检疫工作费用对这些地方财政压力颇大,“但检疫工作不能停,以前只停收一部分,市县财政还能微调,现在全都停了。”
 
  地方动检部门所需经费用于检疫证明、工具,检疫人员的补贴,以及外聘人员的薪酬支付等方面。有农业部门工作人员担心,按照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管机构监管面和检疫工作量计算,工作人员缺口达数千人,倘若停收检疫费后地方财政无法支持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待遇,会造成人员严重流失,届时工作量还会增大。如今距停收检疫费只剩半月,有业内人士希望各级财政部门能尽快发布相应资金解决办法,以保障检疫工作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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