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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尾鲟鱼苗俩月死绝 都是猪场惹的祸?

  • 来源:三峡晚报
  • 日期:2015-09-18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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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养鲟鱼,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一男子几经选址后将养殖场建在该县杨林镇板桥河水库下游的河道边。鲟鱼养殖场投产后一年多时间,水库坝下、养殖场的上游又建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养猪场。之后近两个月时间里,养殖场内正在养殖的70万尾鲟鱼鱼苗几乎全部死绝。

养鱼场方面认为养猪场所排进河流中的粪水废水是导致鲟鱼死亡的主要原因,于是一纸诉状将养猪场告上了法院。

70万尾鲟鱼仅存活3030尾

养殖场主被迫去外地打工还债

秭归居民汪森从2008年开始鲟鱼养殖,在积累丰富的养殖经验后,便一直谋划着开家大规模的养殖场。

因为鲟鱼鱼苗养殖对水质要求很高,汪森东奔西跑几经实地考察后,将养殖场的场址选在了秭归县杨林桥镇板桥河水库下游400米处的河道边,他认为此处水质好没有污染,可以利用自然水体进行冷水养殖鲟鱼。随后,汪森出资270万元,当地19户村民共同出资95万元,以合作社的形式开办了鲟鱼养殖场。2011年,养殖场开始投产。

养殖场投产后运行一直正常,然而到了2014年6月,养殖场养殖的鲟鱼鱼苗开始出现大面积死亡。汪森说,经过检测发现鲟鱼鱼苗死亡的原因是水体氨氮含量严重超标。经过排查,他发现在水库坝体和自己的养殖场之间建起了一家规模较大的养猪场,虽然养猪场建在河道旁的山坡上,但养猪场所产生的一些粪便以及废水顺着山坡流到了河里,一直往下游流向自己的养殖场取水处。

“鲟鱼苗几乎死绝了。”汪森说,截至2014年8月,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所养殖的70多万尾鲟鱼鱼苗成批死亡,仅存活3030尾,经济损失在150万元左右。

随后,因为水质受到污染已不具备鲟鱼鱼苗养殖的基本条件,汪森只好将养殖场关停。当初合作的村民见养殖场关停后,纷纷提出撤资,已无力偿还的汪森只好前往外地打工还债。

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

养猪场被多次要求整改

9月11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了这个位于杨林镇板桥河水库下游处的鲟鱼养殖合作社。

养殖合作社建在河道右侧的一块平地上,设有百多个水泥方格养殖池和数十个鱼苗玻璃盆,但如今都已闲置,附近长了有一米多高的杂草。

记者沿着小河河道往上游步行80多米后看见一处水潭,水潭的水呈绿色,靠近便可闻到河水里散发出的一股酸臭气味。继续往上游步行100余米后,这股酸臭气味愈发浓烈,河道边的山坡下有一条水沟,水沟内积有不少粪便等排泄物,而这条水沟的山坡上方,就是一家养猪场。

据了解,养猪场是2012年底开建,2013年开始养殖。该养猪场负责人说,养猪场的生产废水和粪水此前确实存在外溢流入小河的现象,如今养猪场的粪水大多进入沼液池,沼液池装满后,就会将粪水装入罐体中然后运至一些果园或农田里进行处理。

而在记者采访中,秭归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养猪场自投产后,由于相关环保设施没有建设到位,环保部门曾多次对其发出整改通知。今年4月,环保部门再次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把相关环保设施落实,但截至目前还没有整改到位。

第三方机构鉴定显示

鲟鱼死亡与养猪场存因果关系

因为经济损失太过惨重和养殖场的关停,养殖场负责人汪森在2014年8月一纸诉状将养猪场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养猪场立即停止向自然水体直接排污的侵害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一百五十余万元。

而养猪场负责人则认为,生产废水和粪水此前确实存在外溢流入小河,但数量并不多,因此下游养殖场的鲟鱼大面积死亡和外溢的废水粪水没有直接关系。

据了解,秭归县法院受理此案后,因案件涉及到环保污染、水质勘察和鉴定等多个专业技术问题,该院便委托襄阳市汉江渔政管理站对鲟鱼养殖场和养猪场及两者之间的相关区域进行了实地勘察检测,并出具了鲟鱼鱼苗损失的因果关系鉴定意见。

记者在这份由襄阳市汉江渔政管理站出具的鉴定意见上看到,该站对养殖场死亡鲟鱼70余万尾的事实予以确认,从鲟鱼死亡的数量、速率、时间上看,可排除鱼病死亡和人为投毒,在鲟鱼大面积死亡期间,养猪场沼液池的粪水溢出从山脚下流入板桥河,进入养殖场养鱼所需用水的取水口流域。最后,该鉴定意见得出结论,认为鲟鱼鱼苗死亡与养猪场蓄粪池猪粪向板桥河外溢和渗透存在因果关系。

据介绍,秭归法院目前已多次开庭审理此案,择日将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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