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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技术员私卖病死猪获刑11个月

  • 来源:海口网
  • 日期:2014-10-30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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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某种猪场育肥生长车间的技术员张某在猪场发现病死猪,不仅不对病死猪进行无公害化处理,还将病死猪销往市场。10月28日,南海网记者获悉,琼山区人民法院以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张某是海口市某种猪场育肥生长车间的技术员。2013年10月11日上午,张某在猪场巡视时发现该猪场的两头猪病死,张某没有按照猪场的规定对两头病死猪进行无公害化处理,而以50元的价格将两头病死猪销售给何某(另案处理),何某又将该两头病死猪转售给莫某某(另案处理)屠宰。

当日12时许,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根据线索,查获莫某某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奇会村的屠宰点,当场缴获病死猪三头(其中两头为张某销售给何某的病死猪)及其他猪肉。经海南省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验,在屠宰点查处的三头死猪为经典型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病毒核酸阳性,患有经典型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普通猪蓝耳病)。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依法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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