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将不准新建年出栏小于500头养猪场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4-07-17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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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畜禽养殖造成的水污染已超工业污染。近日,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清拆。限养区内实行养殖总量控制,适养区内推广规模化生态养殖,已建畜禽养殖场,要限期补办用地、防疫、环保等手续。佛山今后将不再审批新建非规模化养殖场。
养殖场粪污多直排鱼塘
佛山重点内河涌目前达标率仅三成,畜禽养殖污染是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佛山畜禽养殖沿用传统桑基鱼塘模式,绝大部分养殖场粪污直排鱼塘,在干塘时排入内河涌。佛山内河涌多为劣V类水体,溶解氧、氨氮、总磷是普遍超标因子,表明畜禽养殖污染是重要因素。据2010年数据,佛山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CO D )、氨氮排放量分别为4.5万吨、0 .32万吨,各占全市的26%和15%,同期工业CO D、氨氮排放比例分别为9.5%和7%,畜禽养殖污染已超工业。
这些畜禽养殖场长期无序发展,数量多、分布广,难以有效监管。以生猪养殖为例,规模化养殖场510家,而专业户近万个。即使是510家规模化养殖场也是以中小规模居多,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比例达94%,用地、防疫、环保等手续齐全的猪场少之又少。
已建畜禽养殖场限期补办手续
通知要求,2014年底前须完成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单位或个人的清拆。限养区内实行养殖总量控制,不准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控制畜禽养殖规模。适养区内提倡规模化养殖,推广生态养殖削减排污总量。限养区、适养区内已建畜禽养殖场,要限期补办设施农用地、动物防疫、环境保护等相关审核或审批手续,规模化养殖场于2015年底前补办完相关手续,其他畜禽养殖场于2016年底前补办完成。对不符合用地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要求的,或者整改限期内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佛山今后将重点发展规模化养殖场,不再审批新建非规模化养殖场,逐步减少养殖场总数,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对农用地审核、环评文件审批、防疫条件审批实行多部门并联审批。
[链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规模为生猪年出栏≥500头、肉牛年出栏≥100头、奶牛存栏≥100头、肉禽年出栏≥50,000只、蛋禽存栏≥10,000只以上的养殖场,以及达到标准规模的其他各类畜禽养殖场。
原标题:【佛山今后不再建非规模化养殖场】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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