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顺德桂花鱼生鱼黄骨鱼须凭证上市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3-05-14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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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珠江商报消息,按照《广东省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实施方案》和《佛山市淡水鲜活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顺德农业部门也明确提出,从本月起试行桂花鱼、生鱼、黄骨鱼附加标识准入制度。今后,这三种鱼儿“闯荡”市场必须带“身份证”和“通行证”,否则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被处罚。而随着新政实行,三大品种添加违禁药物的情况将有望减少。
凭“证”进场
做到养殖流通全记录
所谓的“身份证”,其实就是一个“追溯码”,分别由顺德区地区码、镇街码、村居码、养殖户鱼塘码等4部分构成;而“通行证”,就是“水产品出产地标识”,记录着每个养殖企业或养殖户的鱼从出塘到市场的全过程,包括鱼类的名称、产地、捕捞日期、追溯码,养殖户、收购者和销售店铺名称、联系电话、运输车辆车号等内容。这些都将登记备案,一旦出现问题,农业执法部门将可根据标识的内容或追溯码进行执法调查。不过,由于鱼类不能像鸡、猪肉等禽类一样,标识到个体,所以,此次推行的鲜活水产品标识以批为单位。
根据试点方案,南海环球水产批发市场、桂江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中南农产品批发市场、顺德大洲水产批发市场等全市四大淡水鲜活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西樵何氏水产等物流企业,是首批试点企业。对进入这些试点企业销售的桂花鱼、生鱼、黄骨鱼全部实行附加标识准入。试点企业经营者、销售店铺收取的标识必须保留2年,以备检查。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农业发展科科长李炳新说,新政实施当日起一个月内是“试行期”,有关管理部门将对没有执行准入制度的市场经营者、收购者、经营店铺进行警告、宣传教育、准许入场。但从6月1日起,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没有“标识”或“标识”不规范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场,经营店铺“标识”标注不规范的还将依法处罚。
而由外市销往佛山的有关产品,凭《广东省水产品产地标识》进入上述“试点企业”。
发现“问题鱼”
将根据“标识”溯源追责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至2012年底,顺德桂花鱼养殖面积3700亩,年产量3200吨;生鱼养殖面积达2万亩,年产量6万吨;黄骨鱼养殖面积4200亩,年产量7500吨。李炳新说,佛山市有关部门之所以选择这三个品种的鱼作为试点,是因这三个品种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使用违禁药物如硝基呋喃类药物的几率也高。“实行‘标识’管理后,若检测到阳性(表明鱼儿喂食了违禁药品)的样本,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标识的信息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单位(个人)立案查处。”
李炳新坦言,虽然近几年顺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较好,抽检合格率也较高,但水产品安全依然不容忽视,一旦出现问题常陷入无法追责的尴尬境地。“通过试行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准入和准出’关口,利用市场倒逼机制,能使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逐步达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状态。从源头上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他表示,虽然目前只是对三类鱼、几家市场企业进行试点,但取得成功经验后将会逐步在其他大宗品种以及其他水产品流通市场铺开。
现场走访
生鱼批发商认为新政对他们起保护作用
5月9日上午10点半,记者来到了大洲水产批发市场,20多辆货车正在装卸商品鱼。在水产品批发区域,由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佛山市鲜活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被清晰地张贴了出来,还附有“水产品产地标识”以及“水产品标识零用登记表”的样本。
但记者在该区域走了一圈,发现卖生鱼的档口只有一家,而且档主也不在。也没有发现批发黄骨鱼和桂花鱼的档铺。据负责结算的工作人员介绍,生鱼批发商一般要到晚上十一二点才出现。而该批发市场工务部一名姓欧阳的女士告诉记者,他们这个批发市场主要以四大家鱼批发为主,卖生鱼和黄骨鱼的很少,卖桂花鱼的几乎没有。“我们这里是根据档铺的销售量来收取服务费的,此前都有3、4档卖生鱼的,但自从4月底我们要求凭‘标识’进场销售以后,现在基本上剩下1~2档了,都是晚上才营业的。”
随后,记者在该批发中心负责人处获取了某生鱼批发商周伟文的联系方式,据其介绍,他做生鱼批发生意已经12年了,自本月实行水产品标识管理后,他向“鱼中”拿鱼时也会主动索取标识,“以前未有这个政策时,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于来源无法追溯,最终只能由批发商和档主担责,现在新政对我们来说应该起到一种保护作用。”他坦言,作为批发商也不可能对这些水产品进行检验,但现在一旦相关部门检测到水产品有问题,批发商也可以及时向“鱼中”及养殖户追究责任。
声音
望标识管理工作能逐步向所有水产市场铺开
大洲水产批发有限公司水产交易区负责人陈维健:据我了解,水产品质量问题一般出在药物残留超标和重金属超标上,但此前由于缺乏这种标识管理,水产品一旦出现问题,溯源很难,责任也经常无法界定。
所以,在加强水产品质量管理方面,我们作为批发市场,是很乐意接受产地标识管理的,毕竟可以让水产品从养殖到流通各个环节的参与者都能明晰责任,增强自己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心。上月底本月初,我们也和相关的水产品批发商户开会沟通,并就这份标识管理文件向他们进行了详细解释,同时也让他们承诺做好当中的细节。但是,单单我们这几个试点企业努力的话,显然是不够的。一方面,在短期来看,我们的经营状况会受到影响,因为水产销售商不会固定在一处卖鱼,这里要凭“证”入场的话,他可以转到其他交易场所;其次,由于试点的都还只是批发企业,还未直接延伸到个体的消费者层面,大众对这个标识管理的认知不足。所以,希望新政适用的范围能逐步扩大,从养殖户做起,慢慢再到养殖场、批发市场,然后逐步推广到所有的水产交易市场,让市民大众产生共识。
既要把控养殖源头
又要监管好流通环节
杏坛顺意水产养殖场负责人刘永健:我在杏坛古朗的养殖场主要以养殖生鱼为主,养殖面积有130亩左右,上月底就知道出鱼前要领用“标识”了。这样可以追溯问题水产品的源头,我们也表示赞同和理解。其实,对于规范养殖的养殖户而言,这确实是一件好事,因为只有通过这样把好水产品质量关,整个行业才可能健康发展,买生鱼的市民多了,我们的产品也可以卖到一个好价钱。不过,希望新政不要“雷声大、雨点小”,相关的职能部门应该对政策的实施切切实实把好关。但源头易把控,流通难监管,这考验政府部门的监测能力了。与此同时,为了自身行业发展,我们也在筹备生鱼行业的农民合作社,希望通过我们养殖户和政府的合力监管,生鱼行业发展更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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