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议加快建立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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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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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业是我国渔业生产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三高”产业,极端自然灾害、水域环境污染和突发疫情等,常会给水产养殖业者造成巨大损失。建议加快推进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事业发展,给予水产养殖者应对养殖风险的保障。”
3月4日,在辽宁代表团驻地,全国人大代表刘清莲还在进一步完善自己带来的关于“加快推进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事业发展的建议”。 从事水产行业13年,刘清莲从工厂化种苗繁育,到基地开发养殖,再到精细产品加工,历经了水产行业的整个产业链。2009年的时候,一场意外降温,让刘清莲的水产养殖遭遇重创。“那场意外使包括我在内的很多水产养殖户损失惨重,当时我们真是欲哭无泪,”刘清莲说。 长期以来,在水产养殖业遭遇灾害时,国家和各级政府往往会对受损者给予一定补偿。刘清莲认为,对受损者来说政府补偿毕竟是有限的,灾后渔民仅依靠政府救助恢复生产也十分困难,政府补偿并不是抵御灾害的长久之计。 刘清莲表示,近年来,水产养殖业者的保险意识和转移风险的需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水产养殖者在努力寻求水产养殖保险服务,渔民迫切需要保险机制进入水产养殖渔业生产。但很多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因水产养殖业风险高、损失大、赔付率居高不下的高风险特性,往往不愿意涉足;一些已经经营水产养殖险的保险公司,也选择了淡出市场的避险策略,而水产养殖业者往往也会因其保费率太高,望而止步。 今年2月,国务院通过了《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确定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完善渔业保险支持政策,积极开展海水养殖保险”。刘清莲说:“国家有了好的政策支持,我建议,为保障广大水产养殖渔民的财产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应尽快推进政策性水产养殖业保险的建立,健全全国性水产养殖业风险防范体系。” 刘清莲说,为了保障水产养殖业者利益和水产品的正常供应,开展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十分必要。水产养殖作为农业生产的一部分,应得到国家政策保险的支持,将水产养殖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提高水产养殖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灾后复产重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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