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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拆猪场续 按期“拆光”者每头母猪奖励千元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2-11-01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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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增城市养殖户廖荣森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反映,猪场拆了之后却未能领取到“补贴”?据增城市宣传部新闻科张志科介绍,此次的养殖场拆迁,增城市并没有任何拆迁补贴的规定。原来,此“补贴”是增城市荔城街道办事处对荔城区按期拆迁的养殖户发放的迁移“补助”,类似于奖励,并非统一的补贴。

记者随后在增城市永宁街道办事处了解到,10月18日增城市下发了《增城市规范整治散小乱养殖场(户)搬迁能繁母猪(公猪)奖励》的通知,对按期拆迁的养殖户按照能繁母猪(公猪)的数量,给予1000元/头的奖励。

光清理不清拆无补助2012年6月,增城市荔城街道办事处一纸猪场拆迁信函发到廖荣森手中,信中指出:由荔城街道办事处派代表和养殖户签订《协议书》,养殖户在2012年10月之前将所有生猪清理并自行关闭处理,在限定期限内完成者,给予每头生猪100元的迁移补助。

廖荣森向记者反映到,“收到这封信后,我7月份就把家里的母猪和生猪全部都清理了,也没再进生猪,猪栏到现在一直空着。”记者去廖荣森猪舍察看,里面堆满了杂物,还有几个猪舍被上次的台风刮掉了棚顶,一直都未修复。

据廖荣森讲,他当时和村委达成口头协议,并未签《协议书》,和他一个村的几家生猪散养户,目前有一个养殖户拿到了迁移补助款9600元,该养殖户按规定时间将生猪全都清理了,并拆掉了两座猪舍,余下的猪舍存放点杂物,承诺在10月底之前会全部拆除。

廖荣森曾去增城市信访局上访,要求村委会给予迁移补助,信访局回函称:并没有答应可以不拆除猪舍;根据街、村多方征询意见,明确表示一定要按规定将猪只处理完毕并拆除猪舍后,才能兑现补助。廖荣森虽然于8月10日前已处理完猪只,但到目前也没有拆除猪舍,也没有签订猪舍拆除《协议》,所以不符合领取迁移补助的条件。

非禁养区养户的疑惑10月25日,增城市永宁街道办事处拆迁办相关负责人约谈当地养殖户苏某。城管负责人官某表示,希望苏某能尽快签订拆迁协议,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可有部分奖励。并给苏某看了2012年10月18日增城市下发的《增城市规范整治散小乱养殖场(户)搬迁能繁母猪(公猪)奖励》的通知,按照迁移能繁母猪(公猪)奖励1000元/头的标准实施,但要求先签订按期拆迁合约,在规定期限内将养殖场的猪群处理。

苏某觉得目前的迁移能繁母猪(公猪)的“奖励”,对于猪场投入来说是九牛一毛,很多设施都是刚建好投入使用就要拆除,他担心会出现和廖荣森一样的情况。他知道2005年东莞市、镇共支出3.8亿元财政资金作为养殖场拆迁补贴,并制定详细的补贴计划。他希望增城市能够像东莞那样。

永宁街道办拆迁负责人周玉宝表示,增城市和东莞市的具体的情况不一样,增城市暂时没有补偿规定,只是对按期拆迁的养殖户给予奖励。据了解,苏某的猪场处于非禁养区,目前共有母猪和生猪共2000余头,猪场设有化粪池和两个配套的沼气池等环保设施,“我有动物防疫证和土地使用审批,环保证一直在审批,却一直未审批下来,需要怎么整改才能申请环保证,希望政府能明确指示。”苏某向周玉宝询问道,“让我们拆(猪场),我们能去哪里养猪?政府有没有考虑过我们的安置问题?政府有没有相关的规划?”

周玉宝表示,苏某提及的相关问题,目前他也没办法回答,但会将这些问题反映至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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