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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养猪业面临生死挑战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2-10-16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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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出于环保和工商业建设等需要,在广东省惠州市、增城市等珠三角地区,限制甚至驱赶养猪场(户)的行动此起彼伏。显然,铁腕式的整治,易引发 基层矛盾,最近此类投诉明显增多。因此,在搭建政府与养殖场(户)对话平台的同时,考虑历史遗留问题,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为疏 解问题的关键。

  2008年,广东省环保厅曾针对全省800多家规模猪场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仅有23%的规模猪场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这意味着77%的规模 猪场都是法律意义上的非法猪场。一旦地方政府征地或严格执行环保政策,那些“非法猪场”将面临强制拆除的生死劫。法律不保护“非法建筑物”,成为地方政府 “零补偿”强拆猪场最有力的理由。

  当然,在整治养殖污染问题上,地方政府并非一味强拆猪场了事。无论是政府财政还是养殖户都投入巨资兴建粪污处理系统,目的是减少养殖污染,达标排放。

  不少地方政府对养猪业的政策没有持续性,博罗县扩大禁养区涉及猪场近千家,其中不少“东亚家畜废物管理项目”猪场亦在被拆迁之列。巨额环保资金 投入面临打水漂。在惠州市惠城区和仲恺区内,多家曾是地处非禁养区,并获得中央财政8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不等支持的生猪规模化标准化改 造项目猪场已在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风暴中被政府强拆。

  补偿条款应该具体落实到位。在养殖场拆迁补偿问题上,无论广东省相关政策还是国家政策,都明确指出,对确实需要搬迁的养殖场进行合理补偿,并非 只针对法律层面上证件齐全的合法猪场。其中今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规定,“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 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予以补偿。”

  东莞市作为最早一批整治养殖场的城市,配套了适当补偿经费,化解了搬迁过程中的矛盾。据了解,2005年,东莞市在清理生猪养殖场方案中制定了 具体的补偿项目和标准,补偿经费按照市、镇4∶6的比例分摊,共支出3.8亿元财政资金,其中市财政支出超过1.5亿元,镇区财政支出超过2.3亿元。

  广州市番禺区和白云区,也适当配套了补偿经费,但区财政无补偿,关闭时是否补偿以及补偿标准由各镇(街)自行决定。番禺区一些镇(街)的做法 是,生猪在限期内搬迁,搬迁生猪无补偿,住舍拆除补偿为每平方米10元~15元,超过期限继续养猪的实施强拆无补偿。白云区的做法与番禺区类似。据了解, 番禺区补偿经费超过3000万元,白云区超过500万元。

  不过,在实际执行中,也有认识并不一致的情况。在博罗县福田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看来,“这里是禁养区,以后的规划是要搞生态农业休闲旅游,这些猪 场都是未经任何审批的违法猪场,非拆不可,更不可能有补偿。前几年,政府下发好几次通知,要求限期搬迁拆除, 都被他们拒绝。”福田镇的两位工作人员斩钉 截铁地说,对于违章建筑,政府的态度是斩草除根,零补偿。

不应以工业污染对待养殖污染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发生的“一刀切”式强拆猪场事件,广东省畜牧局副局长罗展光指出,近年来,国家积极支持生猪养殖生产,养猪不是违法的,不能说 拆就拆。对需要搬迁或关闭的生猪养殖场,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要正确引导,合理补偿,化解搬迁过程产生的各种矛盾。如东莞市政府在整治养殖场时,就拿出大量 财政补偿养殖场拆迁损失,起到了示范作用。

  罗展光介绍,广东省生猪消费在畜产品消费中所占比例已超过60%。广东省政府从2007年施行生猪发展规划以来,截至2012年生猪自给比例已由过去的60%上升至现在的75%,计划到2020年增至80%,生猪出栏量达到5200万头。

  罗展光强调,生猪养殖业对广东特别重要,地方主管部门应该有全局观,因为养猪在解决肉食品供应和城并不一致的情况。在博罗县福田镇政府的工作人 员看来,“这里是禁养区,以后的规划是要搞生态农业休闲旅游,这些猪场都是未经任何审批的违法猪场,非拆不可,更不可能有补乡剩余劳动力以及解决农民就业 方面做出了极大贡献。

  当然也必须正视,随着养殖方式由最初“千家万户”养猪到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带来的大量猪粪便积累难以处理,产生环境污染问题,罗展光说,养殖污染问题不能成为“强拆猪场”的理由。事实上,因养猪缺乏税收,一些地方政府通常借“环保”之名行驱赶养猪业之实。

  “科学证明,养殖业带来的排泄物污染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工业污染。”罗展光强调,工业污染是破坏式污染,是不可逆的;而畜禽排泄物是上好的有机肥料,只要寻找合适的途径综合利用,就可趋利避害。

  目前养殖污染矛盾突出,罗展光分析认为,养殖业跟种植业的相互转化不够。近年来,养殖业规模化发展迅速,而种植业仍处于“散户”阶段,随着城镇 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中偿。前几年,政府下发好几次通知,要求限期搬迁拆除,都被他们拒绝。”福田镇的两位工作人员斩钉截铁地说,对于违章建筑,政府的态度 是斩草除根,零补偿。

  青年劳动力不愿从事农耕工作,导致耕作面积减少,其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跟不上养殖业发展步伐,导致种养难以有机对接。

  早在2008年,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粤农〔2008〕185号)提出,广东生猪 养殖业将向西部、北部倾斜。在整治养殖污染方面,一是重点推广种养结合粪污处理模式,发挥种养结合优势,利用粪便作为有机肥料,变废为宝。二是加大政府财 政资金投入,协助养殖企业兴建沼气池、污水处理系统等综合处理模式,实现达标排放。罗展光告诉笔者,他视察各示范养殖场节能减排工作时发现,几乎所有的猪 场都采用无害化处理猪粪,建设沼气池等。事实证明,养殖业污染是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有效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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