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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下养猪产业升级与变革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2-09-18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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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生产饲料将遭遇怎样的重罚?猪场如何对待拆迁风波?9月12日,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与茂名市畜牧兽医局联合主办的第四届凤凰山论坛在茂名举行,230名专家、官员、饲料企业负责人、养殖场老板就今年新出台的畜牧饲料法规、猪场管理等话题展开研讨。

  针对5月1日实施的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代表的一系列新饲料法规,广东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畜牧处主任于秋楠介绍,新饲料法规及配套文件(以下简称新饲料法)的特点就是条例多,处罚范围广。

  “例如生产环节方面,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生产企业负责人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 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而针对经营环节,违法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环节方面亦有严格 处分:使用无标签、无证无号产品等七个行为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使用农业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养殖动物的,最高可处 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于秋楠说。

  今年7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这对眼下拆迁风波愈演愈烈的生猪行业有重要意义。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副会长荆继忠认为,养殖户 应该转变思维,到欢迎养猪的地区养猪;不要将猪仅仅定位为一块猪肉,应该将养猪放到大农业产业链上。“北京蟠桃名扬天下,但近年来因口感下降,对品牌有所 影响,政府为了有更多的有机肥提高蟠桃口味,引进养猪场。陕西洛川即将落成年出栏上百万头的集约化养殖场,目的是给洛川苹果提供有机肥。欢迎养猪的地方很 多,我们不要仅盯着珠三角或是长三角,应该找产业结合、能够消化猪粪的地方养猪。”

  荆继忠认为,养猪产业需要升级,首先应放宽思路,考虑产业结合。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主导出路是还田,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应本着经济性原则,在粪肥还田、生产沼气和制造有机肥这三个出路中,粪肥发酵还田是最经济的,有利于农牧结合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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