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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散养家禽或禁止大城市销售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1-06-24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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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日前在沪召开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针对《动物跨省调运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记者获悉,制订《办法》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动物跨省调运,禁止散养动物跨省调运,通过控制动物跨省调运来控制疫情的传播。

    《办法》起草声明中指出,调查显示70%的动物疫病发生都与动物的移动相关。目前供食用的商品畜禽长距离调运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在3·15“瘦肉精”事件后,农业部领导明确要求加强相关监督工作。其中,散养动物作为疫病防控和产品安全方面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受到了重点监督和控制。禁止散养动物跨省调运规定的出台就是基于该背景。

    此外,目前我国大力推进规模化养殖的时机已经成熟,规范跨省调运动物的管理,可以加快目前动物养殖方式的转变进程。业内人士表示,农业部禁止散养动物跨省调运的考虑,除了因为散养动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还希望通过缩小其销售渠道,来控制发展规模,鼓励更多的养殖户从散户养殖转化为规模化养殖。

    农业部特别指出,《办法》实施不会造成肉品短缺和肉品价格上涨。“办法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动物跨省调运,禁止散养动物跨省调运,通过控制动物跨省调运来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但不限制动物产品跨省调运。”目前我国生猪、蛋鸡、奶牛规模化养殖比例分别为61%、79%、42%,具备条件的规模养殖场饲养的动物均可跨省输出,畜牧养殖大省主要商品畜禽的流通不会受到影响,《办法》可以促进各地实施规划化养殖和动物屠宰加工行业的发展,不会影响肉品供应和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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