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屠宰场收“瘦肉精猪”罚10万元追刑责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1-05-12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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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生鲜乳收购等环节,一旦查出有非法添加禁用药物和物质的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将面临严厉处罚。5月5日,北京市召开养殖领域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禁用药物和物质工作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屠宰企业如收购非法饲喂“瘦肉精”的生猪,除没收违法所得外,最高可罚款10万元;还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喂养的猪,拱背收腹、肌肉结实,瘦肉最多能占到全身肉质的7成,因此被称为“健美猪”。瘦肉虽多,但“健美猪”体内残留的盐酸克伦特罗,对人体很有害,因此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已把它列入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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