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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只亏不赚现状须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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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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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生猪生产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利益机制失当。”林子瑛调查获悉,生猪流通领域仍存在一定的垄断行为,中间流通环节获取了肉价高涨的大部分利润,养猪企业和农民在猪肉价格上涨时并没有获得应得的利益,相反在猪肉价格下降时却要承担额外的负担,利益机制的失当挫伤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本报讯(记者/雷辉实习生/胡佳艳)“每卖一头猪要亏300元。”省政协委员建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生猪生产。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对省政协委员的答复中获悉,省农业厅将支持养殖企业参与生猪屠宰,以让养殖者获利。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林子瑛提交议案称,所走访的镇干部和大型猪场场主表示,现时每卖一头猪要亏300元。

  

  “目前生猪生产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利益机制失当。”林子瑛调查获悉,生猪流通领域仍存在一定的垄断行为,中间流通环节获取了肉价高涨的大部分利润,养猪企业和农民在猪肉价格上涨时并没有获得应得的利益,相反在猪肉价格下降时却要承担额外的负担,利益机制的失当挫伤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鉴于此,林子瑛建议政府通过完善政策扶持机制的方式,适当调控生猪流通领域中非完全市场化的现象,建立一个公平合理、渠道畅通的市场机制,让生猪养殖公司和农户能够分享到政府政策和肉价上涨带来的实惠。

  

  对此,省农业厅答复称,该厅于今年4月赴惠州对养猪企业开展农超对接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养殖企业通过建立从生猪饲养、屠宰到猪肉进入超市的农超对接模式,让养殖者得到了利益、消费者得到了实惠。

  

  “养殖企业有效参与中间环节是降低该环节成本,有效开展与市场对接的基本保证。”省农业厅称,将积极推行屠宰企业股份制,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参股经营,建立生猪质量安全利益共同体。此外,还将支持有条件的养殖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通过新建、兼并等方式开办屠宰场。

  

  “农超对接的核心是保障产业链利益合理分配。”省农业厅建议,在超市覆盖率较高的珠三角地区可重点发展农超对接;对于居民购买猪肉主要依赖农贸市场的地区,支持养殖企业同农贸市场、猪肉批发商、食品公司订立合同或者企业自己经营专卖店的形式建立“农市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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