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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 来源:
  • 日期:20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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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公布 五年后蔬菜水果可溯源
  自1988年实施菜篮子工程以来,我国菜篮子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品种日益丰富,质量不断提高,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近日,为适应形势变化、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日前,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钱克明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菜篮子原有生产布局被打破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和消费需求变化,大中城市菜篮子产业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城市化发展使得保障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供应的压力增大。过去10年,我国城市人口净增2.2亿,到2020年仍将净增2亿以上。但同时城郊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不断向远离城市的农区转移,打破了原有的“近郊为主、远郊为辅、农区补充”的生产布局。
  生活水平提高使得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更受关注。随着城市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人们不仅对菜篮子产品的需求趋于多元化,而且更关注吃得安全放心、营养健康。但由于生产方式、管理体制和发展阶段的限制,目前我国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还难以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突发事件的频发使得政府风险管理能力亟待加强。由于菜篮子产品的特殊性,产业发展和市场运行极易受突发事件的冲击。特别是自然风险、质量风险、市场风险、不良信息风险和国际输入风险的交织发生,很容易导致菜篮子产品市场频繁波动。
  推行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
  《意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首先,突出了统筹推进工程建设的思想。这主要包括:统筹销区与产区利益,密切产区与销区协作的利益关系;统筹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加大政府对菜篮子工程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统筹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实现菜篮子产品生产可持续发展;统筹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规划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新基地,进一步建立风险控制、产销衔接和市场预警机制。
  其次,明确了大中城市郊区农业发展的功能定位。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明确了大中城市郊区农业发展的功能定位,要求与农区错位发展,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菜篮子生产、流通、加工、质量监管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相协调。
  另外,突出了菜篮子产品生产方式转变。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是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任务,《意见》强调要转变生产发展方式,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从源头夯实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明确以蔬菜、水果、茶叶、肉牛、肉羊、奶牛、生猪、肉鸡、蛋鸡、水产品等十种产品为重点,大规模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带动园艺产品、畜禽水产品养殖标准化生产。
  提高大城市菜自给水平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正式启动。从近期看,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将实现肉、蛋、奶、鱼、菜、果等重点产品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大城市菜篮子产品的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农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产区和销区的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菜篮子产品基本实现可追溯,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市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供应保障、应急调控和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为推动意见贯彻落实,农业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共同研究制定《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研究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指导各大中城市研究制定《城市郊区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采访人:本报记者 陈仁泽 解读人: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 钱克明)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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