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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印发《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附全文)

  • 来源:农业部
  • 日期: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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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旨在推动饲料工业加快升级,促进饲料产量稳中有增,质量稳定向好,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安全高效环保产品快速推广,饲料企业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以下是规划全文:
《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饲料工业是联结种养的重要产业,为现代养殖业提供物质支撑,为农作物及其生产加工副产物提供转化增值渠道,与动物产品安全稳定供应息息相关。我国饲料工业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形成了饲料加工、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饲料机械等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为发展现代养殖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重大贡献。“十三五”是养殖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饲料工业发展既迎来了新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为适应养殖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推动饲料工业加快升级,根据《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饲料工业抓住规模养殖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坚持开源节流优化原料供应,健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强化科技、人才与资本支撑,提升企业素质,饲料产量实现稳定增长,产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现代化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产量保持稳定增长。
  2015年,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2亿吨,比2010年增长23.5%,保持世界第一。受规模养殖快速发展推动,2015年配合饲料产量达到1.74亿吨,比2010年增长34.1%,浓缩饲料1961万吨,比2010年减少25.9%。从不同品种看,2015年猪、肉禽、水产、反刍饲料产量分别为8344万吨、5515万吨、1893万吨和884万吨,比2010年分别增长40.3%、16.5%、26%和21.4%,蛋禽饲料3020万吨,与2010年持平。
  (二)质量安全状况稳定向好。
  “十二五”期间,全国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2015年达到96.2%,比2010年提高2.3个百分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连续5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瘦肉精”等违禁添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及时发现苯乙醇胺A等新型非法添加物,消除了问题隐患。铜、锌等微量元素类饲料添加剂超量使用情况受到严格管控,2015年配合饲料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9.2%和99%,分别比2010年提高2.8和5.9个百分点。
  (三)饲料添加剂生产和原料开发能力稳定提高。
  2015年,全国饲用维生素产量28万吨,占全球的68.5%,分别比2010年增长1.5倍和22.5个百分点;饲用氨基酸产量152万吨,占全球的38.7%,分别比2010年增长1.1倍和9.6个百分点。其中,蛋氨酸产量超过10万吨,改变了完全依赖进口的局面。2013年公布新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有机矿物元素、酶制剂、微生物、植物提取物等新型饲料添加剂共计97种,比2008年版增加36种。饲料生产企业积极利用小麦、高粱、大麦等原料替代玉米,加快开发发酵豆粕等新型优质蛋白,能量饲料原料多元化和鱼粉替代取得明显进步。秸秆饲料化利用稳步推进,饲用量稳定保持在2亿吨,占秸秆资源总量的24.7%。
  (四)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2015年末,全国共有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厂6772个,比2010年减少4071个。年产量50万吨以上的饲料企业48家,饲料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6.5%,分别比2010年增加18家和14.5个百分点,其中年产量100万吨以上的饲料企业达到32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1%。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全国共创建部级示范企业83家,省级示范企业238家。饲料企业“走出去”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在境外投资建设饲料厂上百个,销售收入近百亿元。
  (五)饲料加工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2015年,全国共生产成套饲料加工机组1349套,其中时产10吨以上的968套,占72%。与2010年相比,饲料加工机组总套数减少17%,时产10吨以上机组数增加61%,占比提高近1倍。饲料专业化和精细化加工快速发展,对饲料原料进行膨化、膨胀等预处理以及微粉碎、超微粉碎、高效调质、后熟化、液体后喷涂等先进工艺应用日趋广泛。码垛机器人在大中型饲料企业快速推广,散装饲料在现代化养殖企业普遍应用。
  (六)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动物营养和饲料科学研究的投入大幅增加,推动动物营养需要和饲料原料营养价值动态预测、饲用酶技术体系创新及重点产品创制、微生态制剂高密度发酵等领域取得大量科技成果,获得7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型企业普遍增加科技投入,通过产学研联盟等方式创建了十多个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集成应用能力明显提高。
  (七)法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部制定发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5个部门规章以及《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等9个规范性文件。新的饲料法规体系遵循“提高门槛,减少数量;加强监管,保证安全;转变方式,增加效益”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界定了政府、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完善了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明确了饲料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原料范围,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审批改革精神,将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虽然过去5年我国饲料工业发展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总体仍处于从大国向强国迈进的爬坡过坎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制约产业加快升级。从生产体系看,与现代化的要求相比,多数饲料生产企业在加工装备、管理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还有差距,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和品牌不多。从经营体系看,饲料生产企业与养殖场户对接不够紧密,产品销售环节多费用高。从监管体系看,技术支撑机构人才装备建设滞后,基层监督执法体制机制不健全,风险管控和日常监管没有全面落实到位。从政策体系看,饲料工业是微利行业,但在应对大宗原料价格波动、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等方面缺乏政策支持,在建厂用地等方面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抗风险和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二、“十三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养殖业进入生产减速、结构优化、质量升级、布局调整、产业整合的新阶段,饲料工业发展面临着市场空间拓展更难、质量安全要求更严、资源环境约束更紧等诸多挑战,迫切要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发展动能转换。
  (一)饲料需求进入低速增长期。
  从动物产品生产看,根据《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2020年全国肉类、奶类和养殖水产品预期产量分别为9000万吨、4100万吨和5240万吨,分别比2015年增加4.3%、5.9%和6%,禽蛋预期产量3000万吨,与2015年基本持平。按照目前的技术水平,实现2020年增产目标,需增加1600万吨配合饲料消费。从养殖业转型拉动看,肉鸡和蛋鸡工业饲料普及率已超过90%,规模化发展拉动饲料增产的潜力很小;生猪年出栏50头以上的比重为72%,工业饲料普及率约为75%,随着规模化比重进一步提升,可增加配合饲料需求1000万吨以上;牛羊养殖规模化也可释放部分需求。从生产效率看,我国平均每出栏一头肥猪的饲料消耗量比国际先进水平多出10%以上,肉鸡和蛋鸡多5%左右。随着养殖综合技术进步,未来5年饲料利用效率可望提高3%以上,节省配合饲料600万吨左右。综合上述因素,预计未来5年饲料消费年均增长约400万吨,增速约为1.9%。
  (二)蛋白饲料原料主要依靠进口的格局不会改变。
  2015年,全国蛋白饲料原料总消费量6750万吨,进口依存度超过80%,比2010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其中,豆粕5050万吨,基本依靠进口大豆生产,菜籽粕1060万吨,30%依靠进口菜籽生产,鱼粉150万吨,85%靠进口。未来5年,我国蛋白饲料原料需求预计年均增长100—125万吨,约为“十二五”期间的一半;种植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部分地区推广粮改豆和苜蓿等优质牧草种植,将适度提高自给能力;再加上进口品种和来源地增加,蛋白饲料原料供应的稳定性有望得到改善。但是,我国耕地资源优先用于保障口粮绝对安全和谷物基本自给,蛋白饲料原料依靠进口的格局不会改变。
  (三)饲料质量安全要求更严格。
  新时期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不仅要聚焦保障动物产品安全这个核心目标,还要兼顾消费升级、环境安全等新要求。当前,“瘦肉精”等老问题尚未彻底根治,新型非法添加物时有发现,饲料中霉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也时有暴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以功能和特色为特征的动物产品生产进入快速发展期,饲料产品需要质量上配套提升。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畜禽粪污治理任务艰巨,要求饲料产品绿色化发展,统筹兼顾减量排放、达标排放等环保要求。特别是长期使用一些传统饲料添加剂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受到关注,需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促进规范使用和减量使用。
  (四)产业整合融合需求更迫切。
  我国饲料行业已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差距在不断拉大。“十三五”期间,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兼并重组和整合力度将进一步加大。饲料企业综合实力较强,在资本、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都有优势,为增强持续发展能力,融入养殖大产业、打造全产业链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东南亚、东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的饲料产业处于快速成长期,“走出去”对我国饲料企业拓展发展空间也日趋重要。总的看,行业内部整合、全产业链和全球化发展将成为饲料企业做大变强、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五)技术竞争压力更大。
  互联网、生物技术、智能制造等新技术既是推动饲料工业升级的新动能,也是饲料企业创新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压力和必须突破的瓶颈。饲料行业已有十多家企业公布了“互联网+”发展计划,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整合资源要素、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都可能带来革命性变化。生物饲料技术蓬勃发展,饲用微生物、酶制剂等产品种类不断增加、功能不断拓展,在促进饲用抗生素减量使用、饲料资源高效利用、粪污减量排放等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已经成为饲料技术竞争的核心领域。加工装备自动化和智能化既可大幅减少劳动强度和人员需求,还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能耗和加工成本,是饲料加工升级的必然选择。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机遇,主动适应养殖业发展新趋势新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着力提升现代饲料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饲料原料和饲料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技术、产品和经营模式创新,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力争“十三五”末基本建成饲料工业强国,为养殖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产管结合,保障安全。以全面贯彻实施新的饲料法规为主线,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从产和管两方面入手,健全饲料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以提高饲料转化率、节约生产销售成本、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加强技术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促进传统技术与互联网、智能装备等新技术融合。以安全高效环保为目标,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推动饲料产品升级。市场主导,激发活力。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导向,依法规范行政管理,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导向,稳定现有扶持政策,研究创设新政策。
  立足国内,开拓国际。充分挖掘国内外两个市场的资源潜力,优化调整供求关系,稳定大宗饲料原料供应。在稳定和扩大内需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饲料相关产品和企业“走出去”,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企业。
  (三)发展目标
  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饲料产量稳中有增,质量稳定向好,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安全高效环保产品快速推广,饲料企业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通过5年努力,饲料工业基本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为养殖业提质增效促环保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1.产量
  工业饲料总产量预计达到2.2亿吨。其中,按产品类别分,配合饲料2亿吨,浓缩饲料1200万吨,添加剂预混合饲料800万吨;按动物品种分,猪饲料9400万吨,肉禽饲料6000万吨,蛋禽饲料3100万吨,水产饲料2000万吨,反刍饲料1000万吨,宠物饲料120万吨,毛皮动物等其它饲料380万吨。国产蛋氨酸基本满足国内需求,维生素和其他氨基酸产能保持稳定;酶制剂和微生物制剂主要品种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值比2015年增加50%以上。
  2.质量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全国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非法添加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3.效率
  猪生长育肥阶段饲料转化率平均达到2.7?1,商品白羽肉鸡饲料转化率达到1.6?1,蛋鸡产蛋阶段饲料转化率达2.0?1,淡水鱼饵料系数达到1.5?1,海水及肉食性鱼饵料系数达到1.2?1。年产100万吨以上的饲料企业集团达到40个,其饲料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60%以上。饲料企业与养殖业融合发展程度明显提高,散装饲料使用比例达到30%。
  四、产业布局
  “十三五”期间,综合考虑养殖业发展趋势、环境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饲料工业布局,顺应养殖业结构调整和粮改饲、草牧业战略发展新要求,促进不同区域饲料加工业与种养业协调发展。
  (一)加快发展区
  黑龙江、吉林、辽宁。该区域土地资源丰富,粮食产量大,养殖业发展相对滞后,是养殖业区域布局调整的主要转移承接区,饲料工业发展潜力大。“十三五”期间,该区域在继续强化饲料原料、发酵类饲料添加剂等产业优势的同时,重点发展猪、奶牛和肉牛饲料加工业,加快发展全株青贮玉米,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着力培育种植、饲料、养殖和加工一体化的大型农牧企业,促进饲料原料就地转化增值。
  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该区域草原面积大,草食畜牧业发展基础好,农牧结合发展潜力大,饲料工业基础薄弱,饲料企业规模小,商品饲料入户率低。“十三五”期间,该区域重点依托资源优势,加快发展优质饲草生产加工业,以及与草食动物舍饲半舍饲养殖配套的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和全混合日粮产品,培育或引进大中型饲料企业。
  西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该区域地方特色畜禽品种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畜牧业的条件好;传统农户养殖比例较高,规模化发展潜力大;除四川和广西外,其他省份饲料产业规模在全国占比小。“十三五”期间,该区域在稳定微量元素类饲料添加剂生产、稳步发展猪饲料产业的同时,重点发展优质饲草生产加工业、牛羊精料补充料以及与家兔、地方特色畜禽养殖配套的饲料产品;利用区位优势,有序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开拓与东南亚国家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贸易。
  (二)稳定发展区
  山东、江苏、福建、广东、海南。该区域交通便利,饲料原料采购便捷,大型饲料企业多,饲料产品以配合饲料为主;养殖业以生猪、肉禽和水产为主,规模化程度高。“十三五”期间,该区域重点是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饲料企业和全产业链企业,加快发展安全高效环保配合饲料和特色海水养殖用水产饲料,提升饲料添加剂工业和饲料机械制造业综合实力。
  河北、河南。该区域粮食产量大,饲料原料自给度高;河北紧临京津大市场,河南为中部交通枢纽,猪、禽、牛、羊养殖量都较大,规模化程度较高,饲料产量位居全国前列,企业数量多。“十三五”期间,该区域的重点是引导饲料企业整合融合,培育大型饲料企业集团;加快推进种养结合,鼓励饲料企业向农牧一体化方向发展。
  陕西、山西。该区域是传统的小麦、玉米和杂粮种植区,能量饲料原料基本自给,农副资源丰富;猪、禽、牛和羊养殖都有一定基础,但规模化程度低,提升空间大;气候条件好,土地资源承载力较大,承接养殖转移有潜力;饲料产业集中度低,小企业多,缺少龙头企业。“十三五”期间,该区域重点是稳定发展猪禽饲料,大力发展与草食动物舍饲半舍饲养殖配套的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和草料结合的全价饲料产品,吸引大型饲料企业集团进驻设厂,带动提升区域内饲料生产企业的整体水平。
  (三)适度发展区
  湖北、湖南、江西、安徽。该区域人口稠密,水网密布,养殖业以猪、禽、水产为主,近年来蛋鸡养殖发展快,规模化程度高;区域内有影响力的饲料品牌企业数量较多,饲料产品以配合饲料为主。该区域水体污染问题突出,生猪养殖量接近土地承载能力,未来以控制总量和内部区域调整为主。“十三五”期间,该区域重点是稳定猪饲料产量,发展蛋禽、水产饲料,加快推动各类饲料产品向安全高效环保方向升级。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该区域技术和人才密度高,国际化、信息化程度高,但是受区域整体功能定位约束,养殖业和饲料工业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十三五”期间,该区域重点发展技术研发、投融资平台、企业总部等支撑体系,以及宠物饲料、新型饲料添加剂等产业。
  五、主要任务
  (一)提高饲料原料保障能力
  稳定蛋白饲料原料供应。促进蛋白饲料原料进口品种和来源地多元化,适度增加油菜籽等其它品种进口,积极开拓加拿大、南亚、东欧、俄罗斯等地的供应潜力。加强蛋白饲料原料供需形势监测分析,建立权威专业的信息发布机制,增加对蛋白饲料原料国际贸易价格的影响力。加强合成氨基酸新品种推广应用,推动饲料配方中减少蛋白原料添加比例。稳定能量饲料原料成本。坚持以国内为主保障能量饲料原料供应,引导饲料生产企业增加玉米饲用消费。加强玉米替代技术储备,适时适度使用小麦、早籼稻、大麦、高粱等其他谷物。建设现代饲草料生产体系。在“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推广粮改饲,按照以养带种、因地制宜的原则,引导发展全株青贮玉米、燕麦、甜高粱、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生产。加强北方牧区饲草料储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南方草山草坡开发利用力度,推行节水高效人工种草,推广冬闲田种草和草田轮作。加强优质饲草料加工调制技术装备研发和营养价值评价,推广草料结合的全混合日粮和商品饲料产品。
  持续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按照《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用体系,支持牛羊养殖场户改善贮存利用设施,购置处理机械,增加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大力推广秸秆青贮、微贮、气爆、压块等处理技术,发展以秸秆为基础原料的全混合日粮。支持专业化的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发展。
  促进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按照能用尽用、高效利用的原则,充分挖掘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潜力。支持对马铃薯、甘薯、木薯、甜菜、苎麻、桑叶等作物以及果蔬、糟渣、基料等农产品加工副产物进行脱水干燥等加工,转化为便于工业化生产使用的饲料原料;对油籽加工副产物进行生物发酵、物理脱毒等加工,降低抗营养物质含量,提升蛋白品质。
  (二)提高饲料安全保障水平
  健全规范标准。制定《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指导养殖者严格遵守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针对主要饲料添加剂和单一饲料品种,制定生产企业设立条件,指导各地规范生产许可审批。制定《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标准规范,引导宠物饲料产业快速发展。修订《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制定《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修订完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针对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检测标准。健全监管体系。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纳入农业执法能力建设规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范围,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改善执法条件,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针对新型非法添加物、霉菌毒素、病原微生物、重金属等突出问题,加强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整合饲料行政许可、质量安全监测、生产统计等信息系统,构建饲料行业管理大数据平台。健全监管制度。加强省级行政许可专家审核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条件;加强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审定、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工作,着力提高审批效率;落实简政放权、清理中介要求,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部级和省级示范创建,实现生产许可换证与规范验收同步审核;鼓励饲料生产企业建立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全程追溯管理。健全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完善年度监测计划,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能力建设,强化检打联动和检防联动。健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监管档案记录。以“瘦肉精”等突出问题治理为重点,健全跨省案件通报协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重大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以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探索建立安全风险快速预警机制。加强饲料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查等信用信息公开,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支持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三)发展安全高效环保饲料产品
  加快发展新型饲料添加剂。稳定提高营养改良型酶制剂生产水平,加快研发具有抗氧化、抗应激、分解霉菌毒素等特殊功能的新型酶制剂。开发具有耐酸、耐热等不同特点的微生物制剂,以及满足不同动物种类、不同生长阶段差异化需求的微生物制剂。加强药食同源类植物功能挖掘,鼓励提取工艺稳定、功能成分清楚、应用效果明确的产品申报新饲料添加剂。开发饲用多糖和寡糖产品。制定完善质量安全标准和评价技术规范,引导新型饲料添加剂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研发推广安全环保饲料产品。集成氨基酸平衡配方、酶制剂、微生物制剂、植物提取物等技术,发展改善动物整体健康水平的新型饲料产品,促进药物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促进畜禽粪污减量排放。按照修订后的《饲料卫生标准》严格控制饲料中的总砷含量,禁止添加有机胂制剂。按照《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要求严格控制饲料中的铜、锌用量,防止超量添加。推动微生物发酵技术在饲料产品中的应用,开发全发酵配合饲料产品。开发与地方特色动物产品、功能性动物产品生产配套的饲料产品。加快发展宠物饲料产品。构建精准配方技术体系。以主要畜禽品种为对象,完善动物营养需要、饲料原料营养物质消化利用率动态预测模型。以近红外光谱等技术为基础,完善饲料原料营养物质快速定量检测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针对饲料企业日常积累的实测数据建立收集、汇总和挖掘机制。按照政府引导支持、技术机构协调组织、饲料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精准配方技术示范。
  (四)提升饲料加工水平
  提升饲料加工装备水平。以专业化、大型化、自动化、智能化、高效低耗、绿色环保、安全卫生为导向,推动饲料加工装备升级。提高原料接收、粉碎、调质、膨化、膨胀、冷却、干燥、筛分、包装、码垛等关键设备的可靠性、使用寿命、智能化和自清洁水平。
  在饲料企业推广码垛装备等智能机械装备。提高饲料加工装备及其控制系统的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水平,降低使用和维修费用。推广精细加工工艺。将饲料加工工艺学与动物营养学有机结合,按照细分品种、细分阶段、精细饲养的要求,构建适宜加工工艺及质量安全指标体系,推动饲料产品细分加工。适应饲料生产节能降耗的需要,改进粉碎、热加工等关键工艺。完善液态饲料、软颗粒、膏状等新形态饲料加工工艺。针对水分、粉碎粒度、混合均匀度等关键指标,发展饲料加工质量在线监测与控制技术。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督促饲料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培训。鼓励饲料企业采用先进除尘工艺与设备,配备饲料生产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在生产许可现场审核、《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验收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条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
  (五)转变生产经营方式
  推动信息化发展。鼓励饲料企业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质量控制、产品销售、服务客户等方面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挖掘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潜力,促进资源节约、需求聚集、效率提升、渠道拓展、服务转型。支持饲料企业积极参与“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发挥资本、人才和管理优势,打造养殖业服务平台,推动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一站式到位。推动全产业链发展。鼓励饲料企业积极参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向饲料原料生产、畜牧水产养殖、畜禽屠宰、食品加工等领域延伸发展,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养殖场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在促进养殖产业链整合、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支持饲料企业为养殖场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和融资担保支持,在养殖业生产性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支持饲料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和试验基地,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与科研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鼓励饲料企业申报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支持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通过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整合融合,通过租赁、委托加工等方式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大力发展“厂场对接”的直接销售模式,加快推广散装运输、料仓储存、自动饲喂的饲料投送方式。
  推动全球化发展。支持饲料企业成为农业对外合作的重要力量,加大在新型市场的投资力度,积极参与全球范围内的产业并购重组和战略合作。在法规制度、质量标准、贸易规则等方面与主要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交流,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机械产品拓展国际市场创造良好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农业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十三五”是加快建设饲料工业强国的关键时期,把发展好饲料工业作为现代养殖业建设的重要支撑,摆在重要位置。要立足当地实际,结合规划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努力确保主要任务顺利实施。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切实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政策支持
  稳定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推动出台鼓励新型饲料添加剂发展应用的财税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粮改饲和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完善玉米收储政策,支持饲料企业入市收购。加大饲料饲草加工机械设备、养殖场散装料自动饲喂设备的农机购置补贴力度。
  (三)强化法治意识
  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切实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杜绝没有法律授权的管理行为。在行政许可下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时推的工作要求,防止无序下放、违法下放、放了接不住、放了不管,导致行业准入制度实施效果打折扣,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配套服务不到位。要逐级建立绩效考核和工作评估机制,确保饲料法规制度贯彻实施到位。
  (四)强化科技支撑
  通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等项目实施,推动改善饲料科技创新条件,形成一批基础性、工程性研究平台和试验基地。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和人才专项等科技计划以及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大对饲料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在饲料基础数据完善、新型饲料添加剂研发、饲料资源开发利用、饲料加工装备智能化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大力培育行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组织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团队,推动饲料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贯彻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精神,创新各级饲料行业协会运行机制,激发内生活力和发展动力,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提升咨询、信息、指导等服务能力。以各级饲料行业协会为主体,推进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饲料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塑造饲料行业良好社会形象。鼓励各地按照依法依规、自愿互利的原则,组建各种形式的饲料行业商会,在促进资源共享、促进整合融合、促进统一技术标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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