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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饲料坑人 奶农怒告饲料生产商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日期:2016-07-29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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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28日徐州讯(记者 彭颂珂 通讯员 李魁 金战磊)奶农蔡某购买了一批高产奶牛饲料补充料,在喂给自家奶牛后,竟然造成奶牛所产鲜奶质量不合格,被奶站拒收,蔡某一怒之下将饲料生产商和销售商告上法庭。徐州市沛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
 
  买到劣质饲料,竟致鲜奶遭拒收
 
  蔡某在沛县杨屯镇经营了一个家庭农场,喂养100多头奶牛,每天向附近的奶站提供新鲜的牛奶。近日,蔡某像往常一样将自家农场出产的鲜奶送至奶站,经奶站检验,鲜奶中所含黄曲霉毒素超标,拒收了该批鲜奶。蔡某很奇怪,自己喂养的奶牛是从东北购进的优质奶牛,喂养了两年进入产奶期,所产鲜奶质量一直很好,怎么会出问题?此后连续半个月,奶牛产的鲜奶一直不合格。蔡某反复思量后,对当前购买的一批饲料产生了怀疑:这批标为高产奶牛饲料补充料的饲料是不是存在质量问题?
 
  蔡某将这一情况报至沛县农业委员会,并向沛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沛县农委封存了该批饲料,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蔡某通过沛县公证处对该批饲料进行了证据保全,并送至南京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该批饲料黄曲霉毒素及粗蛋白超标,为不合格产品”。
 
  奶农以产品质量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
 
  随后,蔡某以产品质量纠纷为由,将饲料的生产者上海某饲料公司徐州分公司、销售者安徽某饲料公司、监制方徐州某饲料公司共同起诉至沛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金战磊在查询被告公司工商登记后发现,饲料的生产公司与销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于是办案法官按照工商登记显示的地址,赶至安徽省宿州某远郊工业园区送达,并详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
 
  沛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对涉案饲料是否存在质量缺陷、饲料质量缺陷与原告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展开激烈交锋。被告认为涉案饲料的鉴定报告虽然显示饲料黄曲霉毒素及粗蛋白超标,但并未明确表明超出的数额,因为饲料仅是奶牛饲料的补充料,用量较小,并不必然对奶牛产奶质量造成影。
 
  为解决问题,案件承办法官做了详细调查,发现涉案饲料上标明的生产者上海某饲料公司徐州分公司曾被徐州市农业委员会处罚过,于是向徐州市农委去函询问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处罚原因等问题。徐州市农委很快予以答复,告知该公司因生产的部分饲料不合格曾被处罚,并于2013年底被国家农业部通报,该公司已经于2014年5月停止生产。但考虑到原告购买的饲料生产于2014年7月,在承办法官向被告出示徐州市农委出具复函及多番追问下,被告终于承认了生产劣质饲料的事实,案件终于得以查明。
 
  经法庭调解,被告安徽某饲料公司同意按照购买饲料总价款17000元的三倍赔偿原告,法院依法做出裁定,被告对原告各项损失进行赔偿,被告及时将10万元赔偿款支付给了原告蔡某。原、被告双方在法庭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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