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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猪饲料欠下170万 分3年付清也是醉了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日期:2015-08-17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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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都市报讯(易霄宇 记者肖茹丹)因拖欠成都某饲料公司巨额猪饲料费用长达两年,汉源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下称:养猪合作社)被告上法庭。去年11月27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汉源县养猪合作社向成都某饲料有限公司支付170余万货款及利息。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法院联合雅安市汉源县法院对该案强制执行。
  据该案审判员介绍,2012年9月,养猪合作社与饲料公司签订《饲料销售合同》,从2012年9月7日起,从饲料公司购买饲料。截止到2014年4月,经双方结算,养猪合作社累计欠饲料款共计1752655元。“两年来,从来没有支付过这笔款项。”审判员说,由于金额巨大,养猪合作社暂无能力支付,便一拖再拖,于是饲料公司便将养猪合作社告上了法院。
  2014年11月27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汉源县养猪合作社向成都某饲料有限公司支付170余万货款及利息。然而,今年2月,饲料公司仍未收到养猪合作社的款项,便向温江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经过成都市温江区法院和雅安市汉源县法院的协调,双方于近日达成分期付款协议,首期先付20万,之后每月支付5万元,直至付清170余万元。这样算来,付清这笔费用大约需要3年,想想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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