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每日资讯 > 饲料 >

2015中央一号文件给饲料产业带来的发展机遇解读

  • 来源:博亚和讯
  • 日期:2015-02-09
  • 编辑:admin
  • 评论:0

2015年2月1日,新华社授权发布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一号文件连续十二年聚焦“三农”问题,全文约12000字,共分5个部分32条。五大方面主要涉及: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2015年一号文件开篇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

文件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上寻求新突破。

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俊勋在“2014中国维生素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报告认为当前畜牧饲料业的新常态呈现3大特点:

增产难度加大。回顾历史,八十年代中国肉类产量年均递增9%,九十年代增速是7.7%,本世纪前十年增速降到2.8%,而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增速为1.4%。

消费主导生产的特征更加明显。宏观经济大环境对畜牧业的影响加深,消费需求的变化对生产的影响更加明显。

非传统挑战和风险日益增多。资源环境压力、疫情影响、突发事件等社会关注高,这些挑战和风险很容易对产业造成重大影响。

综合来看,畜牧业“新常态”下,发展的驱动力将更加依赖创新。在此背景下,一号文件出台对饲料行业有哪些影响,对产业发展带来哪些机遇?博亚和讯精选同饲料密切相关内容共6条,为您精彩解读。

【BOYAR观察】一号文件:粮食安全仍是首当其冲

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提出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粮食主销区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粮食生产责任。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盐碱地改造科技示范。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植物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BOYAR点评】:粮食安全仍是2015年一号文件的重要内容之一,2014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实现“十一连增”,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4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0709.9万吨,比2013年增加516万吨,增长0.9%。我国是农业大国,为促进粮食增产,保护农民利益,国家不断完善粮食相关政策,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2015年一号文件针对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出了许多细化要求,包括全面开展永久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等等。

【BOYAR观察】一号文件:继续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面对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农产品价格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中央一号文件第二项第十条提出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在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意见称,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粮食、棉花、食糖、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加强储备粮监管。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建立重要商品商贸企业代储制度,完善制糖企业代储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种植面积和产量统计调查,改进成本和价格监测办法。

【BOYAR点评】: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对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政策,收储政策主要是为保护农民的利益,但近年来托市收购政策因其扭曲“市场价格”及执行中的乱象饱受诟病。已实施多年的粮棉油收储政策已经不太适合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发展,但政府并没有“一刀切”地对收储政策彻底否定,而是采取了渐进的调整方式,这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稳定发展。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目标价格”试点的具体方案,既发挥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明确了政府对农业发展所负有的责任。目标价格的形成则完全是由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的,有助于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同时,企业按市场价格收购,有利于恢复国内相关产业的市场活力,提高国内农产品的竞争力。

2014年12月24日,在吉林省实施了的大豆临时收储政策于今年“寿终正寝”。取而代之的是“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的出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4年秋粮上市起,在吉林省启动《吉林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12月25日,随着《辽宁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辽宁省正式启动了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2015年1月13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4年起黑龙江省启动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2014年大豆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4800元,即每市斤2.40元,《黑龙江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执行。

 

 

发表评论
评价:
24小时排行
联系我们
  • 电话:020-37288723
  • 传真:020-37287849
  • 地址:广州先烈东路135号4号楼609
  • 邮编:510500
  • 邮箱:gdfeed@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