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每日资讯 > 饲料 >

2013年鱼粉强制性标识要求解读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3-02-25
  • 编辑:admin
  • 评论:0

    近期鱼粉市场内颇为关注的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饲料原料目录》,其中关于鱼粉的特征描述以及强制性标识要求,对鱼粉市场将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原料编号:10.4.4 原料名称 :鱼粉

  特征描述 :  全鱼或经分割的鱼体经蒸煮、压榨、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在干燥过程中可加入鱼溶浆。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受污染的鱼。该产品原料若来源于淡水鱼,产品名称应标明“淡水鱼粉”。

  强制性标识要求: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灰分、赖氨酸、挥发性盐基氮

  农业部明确表示,低于国标三级没有说不可以进口(意味着可以进口),但是所有进口鱼粉需要和当初在农业部办理的登记证相符。关于强制性标识----只有要求标明相关项目,没有关于相关项目的具体的数字指标。

  有些秘鲁工厂办证的时候,为了显示他们的实力,就光办理了超优的证书,确实挺风光,但是后面到货要是低于超优级别就不可以用超优的证书了。当初我协助厂家办证的时候,就办理一个64,甚至62的普通鱼粉的证书,到货的品质高于证书,进口是没有问题的。

  证书品质高,到货低于证书,就有些麻烦了。当然那些秘鲁的厂家尽管可以办理多个各种品质的证书。

 

发表评论
评价:
24小时排行
联系我们
  • 电话:020-37288723
  • 传真:020-37287849
  • 地址:广州先烈东路135号4号楼609
  • 邮编:510500
  • 邮箱:gdfeed@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