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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20多万饲料 卖完鸡跑了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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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郓城6月3日讯(记者崔如坤通讯员宋明磊)菏泽一男子赵某做生意赔了10多万元后,便梦想借鸡下蛋快速致富。经一番考察,他发现在郓城养鸡可以赊饲料,遂干起养鸡生意,待鸡出栏,在欠他人20余万饲料款的情况下,竟携卖鸡款潜逃。6月1日,赵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郓城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4月18日,常年做鸡饲料生意的刘某到郓城县经侦大队报案称,去年6月,他与在郓城丁里长镇养鸡的菏泽牡丹区人赵某口头约定送鸡饲料合同:鸡出栏后由赵某将饲料款全部支付。然而,待鸡出栏后他到赵某养鸡场要20余万元鸡饲料款时,却发现养鸡场已空无一人,赵某手机停机,下落不明,经多方查找仍寻不到赵某踪影,他感觉被骗便报了警。

  郓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报警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历经菏泽市、汶上、成武、定陶等地对赵某展开调查。经询问经营活鸡生意的张某、徐某、王某、樊某、高某等人,他们均多次收购赵某送来的活鸡,并将购鸡款当场支付给赵某。专案组经过调查走访与摸排,最终在菏泽市区锁定犯罪嫌疑人赵某。5月31日,在菏泽市一网吧,民警将正在上网的赵某抓获。赵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赵某于2010年做生意赔了10多万元,债主经常催其还钱,于是想着怎样少花成本就能赚到钱。经市场考查,他发现在郓城养鸡可以赊饲料,这样不用太多成本。2011年6月,赵某在郓城县丁里长镇租用他人土地养鸡,并与做鸡饲料生意的刘某约定送料结算口头合同,合同约定其养鸡期间由刘某送鸡饲料,等其养的鸡出栏后结清刘某所送的鸡饲料款。

  2011年6—9月份,刘某共为赵某送鸡饲料款合计20余万元,自刘某给赵某送饲料以来至赵某成鸡出栏,刘某发现赵某卖鸡后不能及时还鸡饲料款,就停止给其供应饲料。无奈之下,刘某跟随赵某卖鸡两次,要回饲料款24700元,剩余饲料款赵某答应将鸡全部售出后交付。谁知赵某将下剩的鸡全部处理后,没有与刘某结算饲料款便失去联系。

  而赵某卖鸡得钱后,除还了以前做生意赔的10多万元及结清别人给他送饲料欠的账,购置一辆三轮摩托车,支付工人工资和生活开支外,其余均被其挥霍。由于没钱还刘某便把手机停机,四处躲藏,直到被郓城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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