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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部署贯彻实施饲料管理新条例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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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北京 4 月11 日讯 记者韩乐悟 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在11日召开的全国饲料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贯彻实施新条例,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建设饲料工业强国。

  记者获悉,新条例将使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及饲料生产经营者各方对饲料质量安全的责任更明晰。依照新条例,将建立起上述方面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

  2011年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1.81亿吨、总产值6348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1.7倍和2.3倍,总体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一位;饲料产品质量合格率95.5%,比2005年提高3.1个百分点。但高鸿宾表示,我国饲料工业总体上仍大而不强,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构建企业管理规范、产品优质安全、资源高效利用的现代饲料工业。要通过规范与引导相结合,推动企业做大做强;通过监管与自律相结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开源与节流相结合,保障饲料资源供应;通过创新与改造相结合,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据介绍,2009年以来,农业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历时3年完成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该《条例》修订贯彻的基本精神和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提高门槛,减少数量;转变方式,增加效益;加强监管,保证安全”。主要变化体现在四方面: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及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建立起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生产和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解决生产经营者不遵守质量安全规范、不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及追溯制度的问题;规范饲料的使用,对养殖户自配饲料和使用饲料提出明确要求,解决养殖者不按规定使用饲料、在养殖过程中擅自添加禁用物质的问题;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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