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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买饲料致15头小猪死亡 获赔5千小猪款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日期:2011-08-17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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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南充8月11讯 朱正华 特约记者 杨冬梅

  顺庆区潆溪镇一村民因购买有问题的饲料,导致15头小猪死亡,反而被饲料经销商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余下的饲料款7千元,在顺庆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进行了反诉,要求经销商赔偿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获赔5千,另外支付饲料款2千。

  购买的饲料导致小猪死亡

  顺庆区潆溪镇大坪山村村民肖某,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饲养生猪。2010年初肖某在嘉陵区李某处购买了一批价值7千余元的饲料,当时没有付现款。小猪吃了该饲料后,不但不长大,反而越长越小,最后居然导致15头小猪死亡,损失近万元。事后肖某多次找李某协商解决,李某答应将该饲料调换,并承诺调换后的饮料是合格产品,保证生猪健康成长,但一直对小猪死亡的赔偿问题一字不提。

  为货款与赔偿双方对簿公堂

  2010年5月,李某将肖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肖某支付饲料款7千余元。李某感到十分气愤,心想,我的小猪吃了你的歪饲料死了15头,我还没找你赔钱,你反告起我了,肖某找到潆溪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工作站长刘继胜接待肖某后,看到肖某货款养猪,又死了十多头小猪,损失大,报区法援中心审查后,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追回死猪的赔偿。

  双方达成协议

  刘站长受理该案后,马上代肖某到法院提起了反诉,要求李某赔偿肖某小猪死亡损失。庭审前,刘站长到猪场进行了现场取证,又到畜牧局了解相关情况;庭审中,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李某承认是自己的饲料导致小猪成长不利最后死亡,并愿意进行协商赔偿。2011年3月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赔偿肖某5千元小猪款,肖某只支付饲料款2千元,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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