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豆粕指定交割仓(厂)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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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6-0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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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豆粕指定交割仓(厂)库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4〕122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我所豆粕指定交割仓(厂)库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增设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为非基准交割厂库,与基准交割仓(厂)库的升贴水为0元/吨。
增设中纺粮油(日照)有限公司为非基准交割厂库,与基准交割仓(厂)库的升贴水为-30元/吨。增设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为非基准交割厂库,与基准交割仓(厂)库的升贴水为-50元/吨。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此次增设的各指定交割仓(厂)库要尽快按《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开展交割业务。
附件: 1. 指定交割仓(厂)库业务联系表
2. 指定交割仓(厂)库入出库费用最高限价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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