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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署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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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05-0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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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签订监管工作责任书建立产地准出和销区准入制度
省农业厅召开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4月18日下午,广东省农业厅在清远市召开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省“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部署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省农业厅厅长谢悦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上,省农业厅与各市农牧主管部门签订了《广东省农牧部门“瘦肉精”监管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措施。
农业厅厅长谢悦新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广东是畜牧、饲料生产大省和畜产品消费大省,2010年全省畜牧业产值947亿元,肉类产量441万吨,产值、产量全国排名第六;工业饲料产量1853万吨,全国排名第一。近年来我省各级农牧部门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健康养殖,扎实开展饲料生产经营与养殖环节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管、整治工作,有力保障了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各级农牧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建章立制打好基础,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增加投入强化监测,产销联动确保安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多年来全省饲料中“瘦肉精”等禁用物品保持“零检出”,饲料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猪质量安全水平总体良好,2010年全省监测生猪尿样近300万头份,检测数量占全省生猪上市量的5%,位居全国前列,“瘦肉精”检出率为0.1%,低于1%的控制目标。亚运期间,全省扎实推进“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专项整治,对供亚畜禽产品全程跟踪、专项抽检,确保了亚运、亚残运会猪肉等肉食品质量安全。
会议强调,各地农牧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厉的措施,全力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以重点环节、重点地区为突破口,加大饲料和生猪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力度,严把饲料生产经营和生猪养殖环节两道关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到“八个突出抓好”:一是突出抓好责任制的落实,逐级分解、落实“瘦肉精”属地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工作、人员、措施到位。二是突出抓好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取缔生产销售含违禁药品产品的饲料、兽药企业。三是突出抓好“瘦肉精”监测,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率。四是突出抓好“瘦肉精”监管执法,依法从严查处违法使用“瘦肉精”的单位和个人。五是突出抓好动物检疫监督,加强对生猪检疫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强化生猪质量安全溯源追踪管理。六是突出抓好宣传培训,在生猪生产、经营各个场所张贴《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使相关法律法规、健康养殖知识深入民心。七是突出抓好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测机构,提高监测水平,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和工作能力。八是突出抓好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和生态健康养殖,从根本上解决生猪“瘦肉精”问题。
省农业厅与各市农牧主管部门签订了
《广东省农牧部门“瘦肉精”监管工作责任书》。
根据会上省、市农牧部门签订的《广东省农牧部门“瘦肉精”监管工作责任书》,各地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和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的监管工作,抓好“瘦肉精”监测与执法,建立产地准出和销区准入制度,制定实施“瘦肉精”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并广泛开展饲料法律法规、饲料安全的重要性和“瘦肉精”的危害性等宣传教育工作。省农业厅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未落实责任或因工作不得力而造成在饲料生产经营和生猪饲养环节添加“瘦肉精”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