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扶持措施 力助家禽业渡过当前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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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6-25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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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帮助我省家禽业渡过
难关促进家禽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是家禽生产和消费大省,今年4月以来,受人感染H7N9禽流感 疫情影响,我省家禽产品销售量锐减、价格暴跌,家禽业的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目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仍未结束,对家禽业的影响将持续一段时间,我省家禽业面临严峻考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深入家禽养殖企业调研,积极部署应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稳定农业产品供给、保障农民收入和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统筹整合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家禽业渡过当前的难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给予种禽场生产维持性补贴。为保护我省特色优质种禽(含鸡、鸭、鹅、鸽)资源和家禽业持续发展能力,省安排4854万元对种禽场予以补贴。其中,对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8个省级祖代场的祖代种禽按6元/只的标准予以补助。上述种禽数量以省农业厅核实的数据为准。
二、对收储家禽产品予以补贴。为吸纳当前过剩的家禽产品,减省家禽业损失,并保障疫情过后的市场供应,稳定家禽产品价格,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动员得到各级价格调节基金等财政资金扶持的冷藏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收储家禽产品。省供销社要指导、推动本系统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及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积极收储家禽产品。省级价格调节基金作出专项安排,支持有关企业利用冷库收储当前过剩的家禽产品。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用好用足中央财政对家禽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短期贴息政策。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家禽规模养殖和加工、流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或续贷、展期。省安排2000万元,优先对家禽养殖等畜牧企业予以贷款贴息。本次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基本结束后,农信社等地方金融机构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小额贷款等措施支持家禽养殖户恢复、扩大生产。
四、探索开展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试点工作。目前,我省尚未开展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鉴于我省家禽养殖量大、面广、风险高的实际情况,要积极探索通过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建立政府、养殖户(养殖企业)、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提升家禽业抵御风险、自救发展的能力。近期,选择若干基础较好、需求较大的地区或大型家禽养殖企业先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全省推广。
五、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管理。进一步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严格落实清洁、消毒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疫情源头。对条件简陋、不符合防疫要求的活禽批发交易市场,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要转为销售其他商品。同时鼓励各地协调相关交易市场采取减免摊位费、租金等方式,减轻家禽经营者的负担,为恢复家禽交易正常秩序创造条件。
六、强化指导服务。农业、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家禽生产、销售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支持家禽价格日报和生产市场周报,为生产经营和政府决策服务。支持家禽养殖业行业协会发挥作用,促进企业间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渡难过。省农业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订我省家禽养殖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有关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H7N9禽流感可防可控,指导媒体客观正面报道防控工作措施及成效,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科学认知、理性面对,消除认识误区和恐慌心理,提振对禽类产品的消费信心,为家禽业恢复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八、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从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扶持家禽业,促进家禽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市场正常流通秩序。要深入排查家禽养殖户的损失情况,帮助解决养殖户面临的生产生活困难,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尽快做好有关补助、贴息资金的安排工作,给予种禽场补助前要将标准、资金、种禽数量进行公示,在贴息资金的分配上兼顾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的需求,确保公平、公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