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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H7N9调整为二类动物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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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05-27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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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50号

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实验结果表明,H7N9 禽流感病毒对家禽属低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有关规定,现将H7N9 禽流感调整为按二类动物疫病管理。原农业部第 1919 号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农业部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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