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关于组织开展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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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10-10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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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函〔2011〕9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19、21号)和《农业部关于发布2011年第三期兽药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11]20号),请各市农牧部门按照农业部的部署要求,对辖区内的兽药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并填写《广东省兽药生产企业检查监督记录》、《广东省兽药经营单位检查监督记录》。对假劣兽药,立即组织清缴销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并将结果于10月31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 联系电话:020-37288287 传真:020-37288400 电子邮箱:GDGSP2010@126.COM 附件:1. 2011年5-7月份非法企业假兽药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2.2011年5-7月份合法企业确认的假兽药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3.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国家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4.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辖区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5.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19号) 6.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21号) 7.农业部关于发布2011年第三期兽药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11]20号) (附件1-7请在“广东农业信息网”下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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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关于组织开展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附件1-4).doc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开展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附件5-7).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