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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施行 多省未查处一起环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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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5-03-0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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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3月2日电(记者孙秀艳)新《环保法》1月1日生效以来已经两个月,环境保护部举办新闻通报会,环保部副部长潘岳通报了新《环保法》生效以来的执行情况。潘岳强调, “两高”环境犯罪司法解释出台至今,仍有八九个省区没有查处一起环境犯罪案件,这些地方实际上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环境违法现象。环保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新法生效以来,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

【相关报道】

北京将建污染源档案

本报北京3月2日电(记者余荣华)3月1日,北京市为期一年的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拉开帷幕,将在年内建立各类污染源档案,综合利用各类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环保大检查分摸底调查、执法检查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将全面排查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污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和利用活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突出环境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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