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蔡树淦总畜牧兽医师带队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点击次数: 次
- 日期:2014-09-10 14:24
- 编辑:admin
- 评论:0 条
- 查看更多评论
9月2日-3日,厅党组成员、蔡树淦总畜牧兽医师带队到广州、惠州等地检查国庆、中秋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厅质量安全处等单位负责人参与检查。
蔡树淦同志听取了广州市、惠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详细了解基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进展情况等。检查组先后到龙门县荷丰牧业有限公司、龙门县平陵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博罗县湖镇镇农产品安全检测站、增城市中新镇一衣口田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单位,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农产品自检制度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以及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生产技术指导、产品检测的情况等。
蔡树淦同志充分肯定了广州市、惠州市积极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做法。广州市农业局和增城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五个一律”:对全市农业生产经营者一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一律责令停止上市并依法处理、对被行政处罚的生产企业一律列入全市食品安全“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农业生产者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质量安全突出的地区和问题一律逐级挂牌督办的做法;以及惠州市建立“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平台”,实行生产主体分级管理,并将评级情况与农业项目挂钩的做法,是目前管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值得学习借鉴。蔡树淦同志强调,“两节”期间是食用农产品消费高峰阶段,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法定职责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确保“两节”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继续抓好标准化生产和专项整治,创新制度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8月28日,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加强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4〕276号),部署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派出两个检查组分赴广州、惠州、韶关、清远等地开展检查。8月18日-28日,省农业厅组织了2014年中秋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鸡蛋、鸡肉及猪肝等30个样品,未发现“瘦肉精”及沙星类违禁药物超标情况。抽检40个蔬菜产品样品,按照“最严”新国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2763-2014)判定,有1个样品不合格。目前,我厅已按属地管理原则,将不合格产品交由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市场。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