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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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8-0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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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函〔2014〕655号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农业局:
为提升我省家禽养殖生产水平,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筛选200家家禽养殖场作为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以省农业厅名义挂牌,给予重点支持和保护,推动全省家禽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保障畜产品生产供应。重点家禽养殖场实行三年一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将对外公布并摘牌。
养殖场根据本文所附的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自愿申报,县、市级农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拟定重点家禽养殖场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审定。各地务必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于8月29日前,统一将辖区内申报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申报表(详见附件3)各一式一份报省畜牧兽医局,并将电子版发至:gdxmc123@163.com。
附件可在“广东省农业信息网-畜牧兽医-综合信息”(http://www.gdagri.gov.cn/bmgl/nsjg/xmsyj/zhxx/)下载。
附件:1.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申报条件、评定程序和管理要求
2.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申报汇总表
3.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申报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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