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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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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5-0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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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牧〔2014〕32号
关于切实加强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畜牧兽医(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农业局:
广东地处“典型气候脆弱区”,是各种自然灾害多发省。5月份以后,我省已进入汛期,是强对流天气、台风多发季节。为做好2014年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根据《农业部畜牧业司关于做好2014年畜牧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农监测便函【2014】第48号)和《广东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畜牧业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灾情监测预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认真分析今年有可能发生的重大或特别重大灾情发展趋势,提前做好各项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研究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危旧畜禽栏舍,特别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畜禽养殖场户,要及时通知养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加固畜禽栏舍等应急预防措施。
二、切实提高防灾减灾物资的保障能力。各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切实组织好畜禽种苗、饲料、兽药、消毒药等重点投入品的储备和供应等工作,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支持,加大抗灾救灾扶持力度,保证灾区应急需要,保障灾后恢复生产。要加大力度,重点加强对种畜禽、饲料兽药等产品的市场监管,对灾后乘机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要及时联合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三、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指导服务。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及时向养殖场户通报灾害天气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养殖场户的防灾减灾意识。要深入畜禽养殖场户指导开展防灾准备工作,提前对畜禽栏舍进行检查修缮,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全面排查隐患。
四、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动物防疫、畜牧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针对不同的畜禽饲养品种和饲养方式,按照不同灾情发生的特点,重点加强防灾和灾后动物防疫、生产恢复技术培训,提高养殖场户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通过广播、报刊和网站等途径,广泛宣传畜牧业防灾抗灾技术知识,形成全社会参与防灾抗灾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执行灾情应急报告制度。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起灾情逐级报告制度,要加强与农业、气象、水务、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台风、洪涝、泥石流、干旱等灾害发生动态。要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灾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同时报告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及时对灾害造成的畜牧业损失和影响做出分析评估,第一时间逐级报告灾情和采取的抗灾自救措施等情况,为做好抗灾自救工作争取主动。
广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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