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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人大代表罗祖亮情倾水产养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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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03-0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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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6日中午,记者走进罗祖亮代表的房间时,他正伏案疾书。桌旁,堆着厚厚一摞资料。

  “这次人大会,我准备递交一份关于扶持从事水产养殖渔民的建议。这些都是我搜集的资料和调研材料。”他说。

  作为一名来自洞庭湖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罗祖亮一直关注渔民的生产生活。他认为,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为了稳定和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使“三农”的很多问题得到改善和解决。如2010年初出台的《给予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基础的若干意见》,对如何夯实农业农村基础、如何优惠农、林、牧的政策措施都很具体。然而,对同样生活在农村从事水产养殖的渔民,却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这些渔民与农民生活在同地、生产资源同种、生产生活条件同样、身份地位同等,但农民享受到各种优惠政策,同属农民的渔民却没有享受到任何优惠政策。这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罗祖亮感慨地说,“惠农不能忘记‘惠渔’啊。”

  为了解渔民生产生活的真实情况,他曾到多个渔场进行调研,目睹的情况令人揪心。

  目前,从事淡水养殖的渔场,特别是乡镇渔场和渔民,由于没有享受到国家惠农政策的覆盖,其发展已陷入困境。由于“乡镇企业”身份,渔场不能享受国家通乡、通村公路的补贴政策,没有计划指标,无钱修建水泥公路,绝大部分的电网也未进行低压网改,电网设备年久失修老化,渔场电压普遍偏低。每到高温酷暑季节,因电压问题增氧机无法开启,缺氧“泛塘”屡屡发生,导致养殖户损失惨重。此外,沟渠疏浚难、池塘改造难、社会管理难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罗祖亮说:“渔业是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国家粮食安全上意义重大。要想使我国的渔业得到很好发展,国家必须解决渔民的问题。”

  为有效解决从事水产养殖渔民的生产生活困境,他认为,关键应由国务院召集有关部、委负责人研究统筹解决。在此基础上,由国家发改委制定渔场和渔民享受农村和农民同等待遇的各项“惠渔”和水产养殖补贴政策;由财政部安排资金,实施项目扶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改电改路、改水改厕、沼气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延伸到渔场,提高渔场的综合生产能力,改善渔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此外,出台渔业保险制度,让渔农放心养殖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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