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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业局出台措施规范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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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04-11 17:20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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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业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销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获进口产品登记证,而且还必须按规定贴标。
《通知》明确要求,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需获进口产品登记证,而且还必须附具中文标签,标签(包括散装和包装的产品)须符合《饲料标签》标准要求。如果达不到以上要求,销售者将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与此同时,经营或使用单位还应当建立经营或使用档案,做好各项有关记录。对经营无进口登记证、无中文标签等违法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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