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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二五”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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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04-2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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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2012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有关要求,促进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农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是我国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的关键时期,发展现代渔业、促进渔业发展方式转变对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明确“十二五”时期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发展思路、重点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提高水产技术推广能力,根据《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农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渔业“两确保、两促进”的中心目标,强化公益职能,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在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共12794个,其中省级站34个、市级站335个、县级站2171个、区域站306个、乡镇站9948个。实有人员36992人,其中省级1133人、市级3752人、县级15293人、区域级983人、乡镇级15831人。全额拨款机构数占总机构数的68.83%,技术人员数占实有人数的71.55%。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机构和人员趋于稳定,公益性职能得到强化,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有机构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示范基地、有信息和交通服务工具、有经费保障”的“五有站”建设步伐加快,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果。 

  (二)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示范推广取得显著成效。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依托科技入户平台,加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每年指导推广养殖面积200多万公顷,受益渔民300多万人,有力地推动了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的应用普及。在抗击洪涝、台风、干旱、低温雨雪冰冻、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行动中,水产技术推广队伍成为指导渔民开展科技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的主力军。“十一五”期间,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成果102项。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能力迅速提升。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国建成基层监测点近4000个,对100个养殖品种的150多种病害进行了有效监测,并及时发布病情信息。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测工作步入常态化,疫情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增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技术指导不断强化。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连续多年成为农业部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累计培训指导渔民160多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70多万份。创建了水产品养殖全程质量监控技术示范试点县(场)70多个。各地水产品药残日常检测、养殖水质监测等工作全面展开,有关省市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东亚运会、西安世园会的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渔民培训和渔业公共信息服务呈现新亮点。“十一五”期间,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依托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沿海渔民转产转业培训、“金蓝领”高技能人才计划、百万农民大培训等项目,培训鉴定渔业实用技术人员12万多人次,组织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17万期,培训渔民1000多万人次。各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建了“渔民信箱”、“渔技110”、手机短信平台等推广服务新形式。养殖渔情信息动态采集系统基本建成,各类渔业公益性期刊在技术宣传普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水产技术推广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 

  二、“十二五”期间水产技术推广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的机遇 

  从宏观环境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在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任务。我国将进入加快现代渔业建设的新阶段,渔业投入机制将更加健全、政策支持将更加有力,这些都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推进改革、争取支持、提升能力、扩大影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从政策保障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国发[2006]30号文件明确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属性以及职能范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国普遍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任务。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的定位,明确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出台了“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等重大扶持政策,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从发展需求看,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迫切需要一个保障有力、运行高效、服务便捷、贴近渔民的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一是转变渔业发展方式需要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转变渔业发展方式需要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在促进渔业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与效益型、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转变中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撑作用。二是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需要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是渔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十二五”期间,渔业资源环境的刚性约束将更加突出,向养殖要产量、向单产要产量的需求将更为迫切,这需要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加快创建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健康养殖新技术和新模式,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三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渔业发展全局的大事,也是国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需要努力建设的一项重要职能。水产技术推广系统要充分发挥体系和技术优势,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投入品监管、水产品质量检测、养殖产地监测、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等关键环节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四是促进渔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需要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二五”期间农业农村工作将把促进农民增收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渔民增收则需要各级水产技术推广人员深入一线、扎实工作,通过技术培训、示范带动,引导渔民发展名特优养殖,降低生产成本,发展合作经营,实现科技增收。 

  (二)面临的挑战 

  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在履行公益性职能中还面临诸多困难。一是经费保障不足。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多数县乡财政仅能维持推广机构的人员经费。二是设施条件落后。水产技术推广条件建设的投入总体较少,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基本没有专项投入,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严重滞后,设施条件与“五有站”要求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三是基层队伍不稳。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待遇普遍较低,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和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基层推广机构工作,基层推广机构人员断档和人员老化现象突出。四是管理体制不顺。部分综合设置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没有设置专职渔技岗位,削弱了水产技术的服务能力,“管理在县、服务在乡”的模式落实有困难。国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与渔业科研教育机构、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社会力量的联合协作机制尚不健全。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的要求,以提升渔业关键技术推广、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快技术推广的体制机制创新步伐,着力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效能,加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与渔业科研教育机构的联合协作,强化对渔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扶持,着力构建以国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渔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始终围绕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确保渔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中心目标,以加快渔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围绕保障渔业生态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生产安全的中心任务,谋划和组织水产技术推广工作。 

  ——坚持突出公益,注重实效。要始终坚持把为渔民提供公益性服务作为主攻目标和发展方向,不断强化体系公益性职能,面向产业需求,围绕渔业实用技术,创新运行机制,下移工作重心,培育新型渔民,不断提高为渔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发挥优势,分类指导。要充分利用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贴近渔民的优势,按照水产养殖区域布局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各地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 

  ——坚持广泛联合,充分协作。要积极发挥国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在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国家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与渔业科研教育机构、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社会力量的联合协作,构建新型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十二五”末,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和人员基本稳定,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推广队伍素质显著提高,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以国家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为主导、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具体目标: 

  ——力争创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示范站200个,“十二五”末渔业重点县和乡镇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基本达到“五有站”标准。 

  ——推广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技术40项,水产养殖主导品种30个。 

  ——巩固建立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监测点5000个,配备基层测报人员10000人,实现水生动物疫病和重要养殖病害的全年监测,监测面积达到全国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0%,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测及应急处置的工作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 

  ——加快水产养殖全程质量监控技术示范县(场)的建设,使全国示范县(场)达到80个,基本建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年累计组织培训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2万人次、渔业实用技术人才10万人次、渔民1000万人次,建立健全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渔业实用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 

  ——巩固建立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定点县200个,信息采集范围覆盖重点淡水和海水养殖领域,渔情信息采集分析软件和数据库得到完善,数据分析和发布机制更加完备。 

  ——国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与渔业科研教育机构、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的联合推广机制得到健全,加快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进体系改革和建设 

  1.进一步加强改革与建设的督导。继续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督导调研,宣传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强化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公益性定位,促进体系改革的依法推进。认真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对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影响,积极争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定位。 

  2.进一步加强基层机构建设。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重点加强县级站建设,引导职能、设施、专业人员向县一级推广机构整合,积极倡导“管理在县、服务在乡”的管理模式。按“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鼓励在渔业重点地区乡镇设立水产专业站,在乡镇综合站中明确水产技术推广的职责和岗位。鼓励在现有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基础上,加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牌子。通过整合机构、扩充职能、充实人员、提升条件,建立“三位一体”或“多位一体”的渔业公共服务体系。 

  3.进一步强化公益性职能建设。根据加快现代渔业建设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整合资源,在继续巩固关键渔业技术引进和试验示范、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渔民培训等公益性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渔业资源养护、生态环境监测、公共信息服务等公益性职能,拓展服务范围,提高履行公益性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4.进一步创新体系运行机制。加快体系运行机制创新步伐,大力推广责任渔技制度,完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考核机制和推广人员聘用制度。建立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长效机制,探索村级渔业技术服务站点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新机制。加强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与渔业科研教育机构、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及相关社会力量的联合协作,努力构建以国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着力加强六大公益性工作 

  1.着力加强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示范推广。在巩固和发展现有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的基础上,加快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集成节水、节地、节能、减排新技术,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升级。组织培育一批代表性强、示范效果佳的水产养殖新品种,拓展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范围。完善水产科技人员下乡、进村、到场、入户的工作机制,加强产、学、研、推广机构的协作,逐步建立分品种、分区域的联合技术示范推广的新模式。 

  2.着力加强水产养殖良种化技术支撑。不断强化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在水产现代种业建设中的支撑作用。继续加强水生动物多性状复合育种技术等良种选育技术的试验示范,拓展应用范围,加快新品种的选育步伐。组织做好水产新品种的审定和推广普及,指导各地加强良种配套技术的示范推广,强化对各级原良种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水产原良种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建立布局合理、品种齐全、规模配套的现代水产种业体系。 

  3.着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保障。积极整合有关资源,着力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强水产养殖用药指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水生动物病原耐药性普查及投入品质量监测,加强对渔民规范用药的指导。加快水产养殖全程质量监控技术示范县(场)的建设,强化养殖环境和投入品监控,健全质量安全源头信息采集系统,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逐步建立养殖水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监控的技术服务体系。 

  4.着力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健全水生动物疫情报告、突发重大疫情应急处置及流行病学调查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水生动物疫情的预测预报。加强对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指导,推进检疫实验室的资质认证认可,逐步建立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系统。加快推进水生动物防疫标准的制修订,完善水生动物防疫标准化体系。明确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职业要求,积极参与渔业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推广检疫新技术,提升水产苗种检疫技术能力。 

  5.着力加强渔业技术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以阳光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为依托,加大农村渔业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加强国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渔业科研教育机构、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推广主体的联合协作,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联合大培训。积极推动水产健康养殖和渔业公共服务关键岗位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建设与指导,强化专家队伍和考评师资队伍建设,加快相关国家职业标准、试题库、教材的编制,不断完善渔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6.着力加强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继续加强淡水池塘和海水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完善养殖渔情信息动态采集体系。加强信息采集定点县建设,拓展定点县范围,优化信息采集点布局。进一步加强信息采集员队伍建设,完善采集员队伍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拓展信息采集软件的功能,建立养殖渔情采集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促进渔情信息采集工作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加强渔情信息的分析应用,不断提升养殖渔情信息的服务功能。 

  (三)努力拓展四大工作领域 

  1.积极拓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领域的工作。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应积极参与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生态修复区建设,结合增殖放流、海洋牧场建设等生态修复行动,加快水域污染生态修复、养殖容量调控、珍稀水生动物繁育、放流苗种检疫、健康捕捞作业等方面的技术集成和推广示范,积极承担增殖放流任务,发挥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在水域生态环境监测、污染事故和重大生态灾害监测及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2.积极拓展渔业公共信息服务领域的工作。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积极争取现代渔业信息技术和设施的投入,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远程诊断、远程培训、实时监控等信息服务新技术,加快水产技术推广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及应用,为广大渔民和各级政府提供更为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中国水产》等宣传媒体在技术推广和普及中的作用,为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积极拓展休闲渔业领域的工作。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强休闲渔业的宣传和普及,探索创建一批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积极承办观赏鱼大赛、垂钓比赛、渔文化节等休闲渔业活动,不断提升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在推进休闲渔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 

  4.积极拓展水产养殖保险领域的工作。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的研究,参与水产养殖保险试点的创建,发挥推广体系在政策宣传、风险评估、理赔操作等方面的优势,拓展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的实施范围,提高广大渔民应对各类灾害和风险的能力。 

  (四)整合实施六大推广示范工程 

  1.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示范工程。以县、乡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为重点,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补助项目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为依托,按照政策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条件到位、制度到位的“五到位”的要求,创建一批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示范站。 

  2.水产技术推广信息化示范工程。整合现有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信息服务系统,逐步构建公益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平台和数据库。引导各地加快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水产养殖水质自动监测、手机信息服务、渔技110等公共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创建一批水产技术推广公共信息服务示范县。以《中国水产》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网为龙头,联合各地水产技术推广相关期刊杂志、网站、简报等媒体资源,加大对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宣传的力度。 

  3.水产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示范工程。围绕现代渔业产业发展的要求,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单位面积产出率为目标,加强水质综合调控、底部增氧、池塘标准化改造、高效配合饲料等技术的集成和示范推广。围绕渔业空间拓展的要求,加大稻田综合种养、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盐碱地生态养殖等技术的集成和示范推广。围绕渔业生态环保的要求,加强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处理、生态修复型养殖、微生物生态改良等技术的集成创新,促进水产健康养殖关键技术体系的形成。 

  4.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工程。创建一批水产品质量全程监控技术服务示范县(场)。按照《关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托县乡两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整合相关职能和资源,逐步建立水产品养殖全程质量监控体系,探索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长效机制。 

  5.新型渔民培育示范工程。引导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加大新型渔民和农村渔业实用人才培养的力度,扩大培训规模,加快培育一批科技示范户和职业渔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有文化的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 

  6.推广人员培训示范工程。按照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职责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各地开展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负责人和技术骨干的轮训,建立推广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推广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研究制定水产技术推广人员上岗资格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水产技术推广人员持证上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指导 

  各级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领导,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考核,明确考核方式,优化考评机制,力争将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考核目标。加强对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督导,明确工作任务,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到位。 

  (二)加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投入 

  积极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的政策,力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补助项目覆盖所有渔业重点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条件建设覆盖所有乡镇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认真组织各地按照渔业发展规模和服务绩效做好经费测算,积极争取将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探索中央、省、市、县分级投入机制,努力实现乡镇推广人员工资待遇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收入相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水产技术推广专项资金渠道。引导渔业科研教育机构、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增加水产技术推广的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水产技术推广投入新格局。 

  (三)稳定基层水产技术推广队伍 

  各级主管部门要逐步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绩效工资和特岗补贴制度,明确改革分流人员安置办法,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进。按照渔业公共服务的要求,不断明确公益性水产技术推广岗位和编制。争取建立水产技术推广人员专项培训经费,开展分层分类推广人员轮训,选送一批技术推广骨干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修、深造,逐步建立知识更新培训和后续学历教育的长效机制。探索通过项目扶持、优先培训、经费补贴等激励方式,培育一支相对稳定的村级渔技服务员队伍。积极参与落实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鼓励一批水产专业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探索大学生扎根基层的长效机制。 

  (四)扩大水产技术推广对外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渔业“走出去”战略,开展双边和多边水产技术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亚太地区水产养殖中心网等国际和区域的渔业技术合作项目,构建水产技术推广国际交流平台。加强水产技术推广的国际交流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国际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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