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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工作现场评审人员廉政和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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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9-0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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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饲料工作现场评审组成员,由省农业厅在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和各市聘请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省农业厅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专家参与现场评审验收工作。现场评审组成员必须认真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廉政纪律。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人员要遵守审核纪律,服从工作分工,坚持廉洁奉公,勤奋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维护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评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核标准,不准随意放宽;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刁难;要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依法进行审核。

三、评审人员必须对被评审企业提供的信息、技术资料保密。

四、评审人员不准接受被评审企业或其利益关系人赠送的评

审费等“红包”或各种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准参加被评审企业或其利益关系人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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